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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鼓楼区宁夏路10号地下停车场承包经营权租赁项目公开招租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发布时间:2026-06-0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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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方情况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南京市鼓楼区宁夏路10号地下停车场承包经营权租赁项目公开招租
标的坐落 南京市鼓楼区宁夏路10号北侧绿地地下

房产 租赁面积 12810.76平方米 租赁期限 5年
租金支付方式 半年一付,先付后租 租金递增方式 不涉及
装修期限 补充说明 请各单位自行前去勘察现场,核算成本,合理竞价。
承租押金 100000元 标的类型 商业用房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标的状态 其他
所在楼层 地下二层 其他情况 标的目前临时占用,后续撤场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租赁用途说明 房屋租赁用途:仅限用于停车场经营,不得经营餐饮、KTV、足疗、棋牌及产生严重噪音和环境污染的行业。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评估情况 评估价 54万元
评估基准日 20260302
评估机构 江苏国衡中测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特别告知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仅限用于停车场经营,不得经营餐饮、KTV、足疗、棋牌及产生严重噪音和环境污染的行业。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江苏省省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江苏省省级机关资产管理中心)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 1232000046600074XR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底价 54万元/年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不接受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报名。

(二)提供以下三种材料的任意一种: ①近6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③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在“中国政府采网”(www.ccgp.gov.cn)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所有网站查询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禁止转租或未经出租方同意进行分租。
2、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租方不得参加本次报名;
3、承租方在承租期间严格执行以下车位分配方案及收费标准:
(1)16个车位为免费停车位,不收取停车费。
(2)60个车位实行限时收费:每天7:00-22:00免费,22:00-次日7:00,1元/小时·辆,6元封顶。
(3)257个车位为全时段收费车位,收费标准为:包月车辆500元/月·辆,临停车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4)免费和限时收费车辆名单由出租方书面确认。
(5)承租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变更收费标准,如被发现或被相关人员投诉,经确认属实后,给予警告,如出现类似情形三次,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4、承包期间,承租方因经营管理停车场产生的停车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消防系统维保费、电梯维保费、配电系统维保费、网络费、电话费、水费、电费(包括照明、风机、电梯、监控等所有设施设备电费)、环境卫生费等相关费用以及经营业务产生的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相关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应根据现场工作需要合理配置人员,所有服务人员需统一着装,按要求持证上岗,落实岗位责任制,具体岗位及人员配置条件如下:
(1)项目经理1人。
年龄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大专(含大专)及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停车场管理相关工作经验(提供近半年社保缴费记录)。
(2)收费员1人。 
年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高中(含高中)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停车场收费岗位或五年以上其他收费岗位相关工作经验。
(3)保洁2人。
年龄均为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初中(含初中)以上学历。
(4)场内保安6人。
男性,年龄均为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具有高中(含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70米,无不良记录。
(5)工程维修人员1人。
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具有高中(含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停车场设施设备维修经验。
标的交割 /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20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一、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三、处置方式:
1.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承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3.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其他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jscq.com.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4010215442295093.shtml)执行。
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产权市场交易平台(cq.jscq.com.cn),按照平台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江苏产权市场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意向承租方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租承诺函;
4.承租方须承诺事项的承诺函(详见本公告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承诺书格式自拟);
5.承租资格条件要求的①近6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③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任意一种;
6.意向承租方在公告发布日前一年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无处罚记录,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
7.“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查询页截图;
8.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

三、交易方式
项目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竞买人,由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组织竞价,确定成交方;项目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直接确定为成交方,成交年租金不低于挂牌年租金底价。

服务费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江苏产权市场交易平台(cq.jscq.com.cn)的《竞买服务协议》《网络竞价须知》《动态报价须知》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后续如产生竞价,以短信通知为准,竞价周期180秒,延时竞价阶梯5000元。
附件资料 承租承诺函.doc07-1房屋租赁合同范本.pdf
标的物位置







GS (2025) 1508号 - 甲测资字11110974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杨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5-83163367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
现场展示联系人 杨女士 现场展示联系电话 025-86798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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