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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交会展馆智慧安防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广东
发布时间:2026-06-0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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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交会展馆智慧安防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投资项目名称 广交会展馆智慧安防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交会展馆智慧安防项目
标段名称 广交会展馆智慧安防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广交会展馆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 涵盖广交会智慧安防系统的软硬件采购、系统搭建、安装调试、联调联试、人员培训、质保维护、系统优化等全流程服务,核心围绕视频数字孪生、AI算法、数据分析、视频融合等技术,构建全域协同的智慧安防体系。
招标内容
(1)硬件设备采购与部署:含网络优化/安防网络设备、对讲系统设备升级、各类服务器(视频AI分析、数字孪生、安防数据等)、三维工作站、新增摄像机及配套辅材等;
(2)软件平台开发与搭建:含视频数字孪生平台、运行支撑系统、三维场景搭建、数据接入平台、AI智能算法平台、智慧安防各类应用(指挥舱、消防、监控、人车管理等)开发;
(3)系统集成与对接:实现监控、消防、证件管理、停车管理等多个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完成与展馆现有信息化系统的无缝对接;
(4)技术服务与保障:含现场勘查、点位设计、施工安装、系统测试、试运行保障、操作人员培训、3年质保期内7*24小时运维服务及质保期内技术支持。
工期(交货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7月,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月10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3342.50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为法人的分支机构,须提供企业法人(总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或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企业法人(总公司)授权投标人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附企业法人(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具有本项目合同履行能力,没有影响其响应、投标、履行合同的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被宣告破产;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取消投标(响应)资格且在处罚期内;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近三年(2023年6月1日至今)内发生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8.投标人已按要求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6-04 18: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6-18 17: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6-25 09:3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06-25 09:30:00 开标地点 第2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招标人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凤浦中路669号
招标人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20-89138385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五楼501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紫薇 联系电话 020-66341896
招标监督机构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处 联系电话 020-89138511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
相关附件: 广交会展馆智慧安防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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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交会展馆智慧安防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投资项目名称 广交会展馆智慧安防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交会展馆智慧安防项目
标段名称 广交会展馆智慧安防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广交会展馆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 涵盖广交会智慧安防系统的软硬件采购、系统搭建、安装调试、联调联试、人员培训、质保维护、系统优化等全流程服务,核心围绕视频数字孪生、AI算法、数据分析、视频融合等技术,构建全域协同的智慧安防体系。
招标内容
(1)硬件设备采购与部署:含网络优化/安防网络设备、对讲系统设备升级、各类服务器(视频AI分析、数字孪生、安防数据等)、三维工作站、新增摄像机及配套辅材等;
(2)软件平台开发与搭建:含视频数字孪生平台、运行支撑系统、三维场景搭建、数据接入平台、AI智能算法平台、智慧安防各类应用(指挥舱、消防、监控、人车管理等)开发;
(3)系统集成与对接:实现监控、消防、证件管理、停车管理等多个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完成与展馆现有信息化系统的无缝对接;
(4)技术服务与保障:含现场勘查、点位设计、施工安装、系统测试、试运行保障、操作人员培训、3年质保期内7*24小时运维服务及质保期内技术支持。
工期(交货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7月,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月10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3342.50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为法人的分支机构,须提供企业法人(总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或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企业法人(总公司)授权投标人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附企业法人(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具有本项目合同履行能力,没有影响其响应、投标、履行合同的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被宣告破产;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取消投标(响应)资格且在处罚期内;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近三年(2023年6月1日至今)内发生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8.投标人已按要求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6-04 18: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6-18 17: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6-25 09:3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06-25 09:30:00 开标地点 第2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招标人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凤浦中路669号
招标人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20-89138385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五楼501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紫薇 联系电话 020-66341896
招标监督机构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处 联系电话 020-89138511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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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交会展馆智慧安防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投资项目名称 广交会展馆智慧安防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交会展馆智慧安防项目
标段名称 广交会展馆智慧安防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广交会展馆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 涵盖广交会智慧安防系统的软硬件采购、系统搭建、安装调试、联调联试、人员培训、质保维护、系统优化等全流程服务,核心围绕视频数字孪生、AI算法、数据分析、视频融合等技术,构建全域协同的智慧安防体系。
招标内容
(1)硬件设备采购与部署:含网络优化/安防网络设备、对讲系统设备升级、各类服务器(视频AI分析、数字孪生、安防数据等)、三维工作站、新增摄像机及配套辅材等;
(2)软件平台开发与搭建:含视频数字孪生平台、运行支撑系统、三维场景搭建、数据接入平台、AI智能算法平台、智慧安防各类应用(指挥舱、消防、监控、人车管理等)开发;
(3)系统集成与对接:实现监控、消防、证件管理、停车管理等多个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完成与展馆现有信息化系统的无缝对接;
(4)技术服务与保障:含现场勘查、点位设计、施工安装、系统测试、试运行保障、操作人员培训、3年质保期内7*24小时运维服务及质保期内技术支持。
工期(交货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7月,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月10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3342.50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为法人的分支机构,须提供企业法人(总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或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企业法人(总公司)授权投标人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附企业法人(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具有本项目合同履行能力,没有影响其响应、投标、履行合同的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被宣告破产;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取消投标(响应)资格且在处罚期内;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近三年(2023年6月1日至今)内发生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8.投标人已按要求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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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6-04 18: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6-18 17: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6-25 09:3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06-25 09:30:00 开标地点 第2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招标人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凤浦中路669号
招标人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20-89138385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五楼501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紫薇 联系电话 020-66341896
招标监督机构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处 联系电话 020-8913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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