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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国道京漠公路漠河至北极村段改建工程施工B1标段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黑龙江
发布时间:2026-06-0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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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59061

国道京漠公路漠河至北极村段改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道京漠公路漠河至北极村段改建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京漠公路漠河至北极村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5)936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京漠公路漠河至北极村段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6〕4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漠河市交通运输局。项目法人为漠河市交通运输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道京漠公路漠河至北极村段改建工程施工
2.2项目编号:ZZ60923GC00110018
2.3建设地点:本项目起点位于G111京漠公路与漠河机场专用路交叉处(北漠公路桩号K2487+474)向北分别途经西林吉镇、前哨林场、漠河野生蓝莓旅游观光园、大马场旅游度假营,至路线终点北极村旅游风景区门口处(桩号为K2560+536)。
2.4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本项目主线起点为国道京漠公路与漠河机场专用路交叉处,起点桩号:K2487+474,向北沿既有旧路布线,经西林吉镇、前哨林场、漠河野生蓝莓旅游观光园、大马场旅游度假营,路线终点为北极村旅游风景区门口,终点桩号:K2560+536。路线全长:73.062km,其中:一级路全长70.479km,二级路全长2.583km。
另有漠河支线,起点为漠河市西林吉镇,起点桩号:ZK0+000,向西沿既有旧路布线,路线终点为漠河支线与本项目主线交叉处,终点桩号:ZK2+852。路线全长:2.852km,均为一级路。
全线总建设里程75.914km,沥青混凝土路面。
全线特殊路基处理段落共6.221km,其中挖除换填0.225km,碎石桩0.509km,预应力管桩1.1km,CFG桩2.894km,筏板桩0.1km,强夯处理1.393km;AC-13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1412631㎡,AC-20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740539㎡,AC-20厂拌热再生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掺25%铣刨料)面层392609㎡,SMA-10细粒式改性高黏度沥青玛蹄脂碎石面层19944㎡。新建冻土特大桥4221.8m/2座(桥梁结构:20m预应力混凝土简支转连续小箱梁),拆除钢筋混凝土箱涵6道,拆除钢筋混凝土桥20.54m/1座,平面交叉21处。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全部工程内容共划分为2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标段
起点
终点
里程(km)
主要工作内容
招标控制价
A1
K2487+474.00
K2506+309.05
18.835
标段桩号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内容以及漠河支线、智慧交通工程、B1标段的标志标线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
327,806,558.00元
K2507+332.95
K2513+412.03
6.079
K2516+623.97
K2560+536.00
43.912
ZK0+000
ZK2+852
2.852
B1
K2506+309.05
K2507+332.95
1.024
冻土1、2号桥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内容(除标志标线)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
302,693,430.00元
K2513+412.03
K2516+623.97
3.212
 
2.7计划工期:计划2026年08月01日开工,2028年08月01日交工,共计731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以施工许可备案日期为准。
2.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项目竣工验收质量鉴定为优良。
2.9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A1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 A1、B1标段资质最低要求
A1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2)属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hwdms.mot.gov.cn/)”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B1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一级)及以上资质。
(2)属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hwdms.mot.gov.cn/)”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业绩最低要求
 3.1.2.1 A1标段:
近五年内(2021年5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施工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1)独立完成过1个里程不少于30km的一级(含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
(2)累计完成过里程不少于90km的一级(含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
3.1.2.2 B1标段:
近五年内(2021年5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施工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1)独立完成过1座总长度大于等于1000米或单孔跨径长度大于等于100米一级(含一级)及以上公路桥梁的主体工程施工项目
注:①业绩要求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
②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③业绩要求中的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改扩建。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3 A1、B1标段财务最低要求
A1、B1标段:
营运资金(2025年度流动资产-2025年度流动负债+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注:2025年01月0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需承诺企业运营资金不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承诺书格式自拟)
3.1.4 A1、B1标段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A1、B1标段: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标段不允许兼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1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3.5.2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5.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
3.5.4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存在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并处于处罚有效期的情况。
3.5.5投标人需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 http://wenshu.court.gov.cn /)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3.5.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颁布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6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6年6月5日09时00分至2026年6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招标文件免费提供下载。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A1标段:2026年6月25日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
B1标段:2026年6月25日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
,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
A1标段:2026年6月25日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
B1标段:2026年6月25日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
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A1标段:30万元人民币,B1标段:3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为落实《黑龙江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中第十八条,投标人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施工企业评价有效期内(最多一年)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如下:
(1)AA 级:可递交投标保证金总额的80%。
(2)A 级:可递交投标保证金总额的90%。
(3)B 级:可递交投标保证金总额的95%。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果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ov.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 ttps:/jt.hlj.gov.cn/)上进行公示,并公示以下内容:
7. 1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7.2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7.3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7.4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如有);
7.5 评审情况;
7.6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招标人有权申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异议的受理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的形式: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提出并及时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监督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联系方式如下: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交通运输局
地    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路305号
联 系 人: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
电  话:04572735036
招 标 人:漠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漠河市金沟街7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572882099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 系 人:宋彦均 
电    话:0451-81888888、19214507045
电子邮件:yw10@zzgj.net.cn
 附录 1资格审查条件 (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A1、B1标段资质等级要求:
A1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2)若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hwdms.mot.gov.cn/)”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B1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一级)及以上资质。
(2)若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hwdms.mot.gov.cn/)”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附录 2资格审查条件 (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A1、B1标段:
营运资金(2025年度流动资产-2025年度流动负债+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注:2025年01月0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需承诺企业运营资金不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承诺书格式自拟)
                  附录 3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A1标段:
近五年内(2021年5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施工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1)独立完成过1个里程不少于30km的一级(含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
(2)累计完成过里程不少于90km的一级(含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
B1标段
近五年内(2021年5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施工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
(1)独立完成过1座总长度大于等于1000米或单孔跨径长度大于等于100米一级(含一级)及以上公路桥梁的主体工程施工项目
注:①业绩要求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
②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③业绩要求中的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改扩建。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④若同一项目具备多座特大桥,业绩可以分别认定。
 
附录 4资格审查条件 (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A1、B1标段:
(1)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2)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
(4)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存在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并处于处罚有效期的情况。
(5)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单位提出投标申请。
(6)投标人需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 http://wenshu.court.gov.cn /)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颁布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2.要求投标人以承诺函的形式对上述信誉最低要求中的第1至第7条进行承诺,承诺函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录 5资格审查条件 (A1、B1标段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人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人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
1、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和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养老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或带有社保机构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以证明相关人员的社保关系,具有相应效力,下同),出具的养老缴费证明应至少包含2025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任意连续三个月。 
2、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承诺,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任职项目上撤离。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1)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参与评标价评审的投标人规定数量为 3 名。
(3)当标段内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和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超过3名(不含3名)时,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财务能力、业绩、履约信誉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综合得分在前3名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第二信封开标并评审,并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4)投标人在第一个信封综合得分相等时,按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高的优先,如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也相同,按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如施工组织设计得分相同,按业绩评分项得分高的优先。
(5)投标人在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相等时,按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高的优先,如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也相同,按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如施工组织设计得分相同,按业绩评分项得分高的优先。
(6)第二个信封评审通过数量不满足三家时,评标委员会可根据投标人报价竞争性原则推荐小于等于3名预中标候选人。




2.1.1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可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可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 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 限。
(11)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 (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 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 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 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的复印件。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第一个信封
评分分值构

(总分 100
分)
评分内容和权重分值划分:
1.施工组织设计35分
2.主要人员:30分;
3.其他评分因素:25分,其中:
(1)履约信誉:15分;
(2)企业业绩:10分。
4.技术能力:10分;

2.2.3
第二个信封
详细评审标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3.2.4
通过第一个
信封详细评
审的投标人
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3 名通过详细评审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2
(1)
施工
组织
设计
35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10分
符合本工程特点全面具体、科学可行、有针对性的合理可行得7.9~10分;比较合理得6.0~7.8分,没有不得分。
重点、难点处理方案
5分
重点突出,难点叙述详细并且包含多年冻土病害处理方案,方案具体可行得4.1~5分;比较合理得3.0~4.0分,无此项不得分。
工期保证措施
5分
有保证工期组织机构并保证工期措施有针对性并切实可行得4.1~5分;比较合理得3.0~4.0分,无此项不得分。
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5分
保证质量措施有针对性并切实可行(包括质量、技术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得4.1~5分;比较合理得3.0~4.0分,无此项不得分 。
安全保证措施
5分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整并切实可行得4.1~5分;比较合理得3.0~4.0分,无此项不得分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
应急预案
5分
项目风险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措施切实可行、有针对性得4.1~5分;比较合理得3.0~4.0分,无此项不得分。
2.2.2
(2)
主要
人员
30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15分
A1标段:
①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得9分;
②每具有一个一级(含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经理施工业绩的(以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加6分,最多加6分)。
注: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
B1标段:
①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得9分;
②每增加1座大桥及以上公路桥梁工程项目经理施工业绩的,加6分,最多加6分。
注:公路桥梁工程施工项目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15分
A1标段:
①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得9分;
②每具有一个一级(含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总工施工业绩的(以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加6分,最多加6分)。
注: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
B1标段:
①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得9分;
②每具有1座大桥及以上公路桥梁工程项目总工施工业绩的,加6分,最多加6分。
注:公路桥梁工程施工项目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
2.2.2
(3)
其他
因素
25分
履约信誉
15分

(1)满足招标文件信誉最低要求得9分;
(2)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取得A级评价的投标人得3分。
(3)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取得AA级评价的投标人得6分。
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
尚无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等级参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确定;
尚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B级对待。
企业业绩
1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6分;
加分条件如下:
A1标段:累计完成过的一级(含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每个标段应至少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每同时增加10公里路基工程和路面工程,加1分,最多加4分,不足10公里整数倍的,不按比例内插计算得分。
B1标段: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6分;
近五年内(2021年5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施工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独立完成过1座总长度大于等于1000米或单孔跨径长度大于等于100米桥梁的主体工程施工项目,每增加1座,加2分,最多加4分。
注:若同一项目具备多座特大桥,业绩可以分别认定。
2.2.2
(4)
技术
能力
10分
技术能力
10分
①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得6分
②投标人有对单位自身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的描述的(提供说明文件),得10分。
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增加 3.5.3 项:
3.5.3招标人设置成本价评估值,成本价评估值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重要参考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评估值的,该投标人应在第九章(报价文件)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后对其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提供投标报价单价构成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的清单预算、主要材料来源及价格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成本价评估值=最高投标限价*0.85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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