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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重点项目专项训练器材及体能训练器材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辽宁
发布时间:2026-06-0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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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2026-06-02 00:00:00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重点项目专项训练器材及体能训练器材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0-05093
项目名称: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重点项目专项训练器材及体能训练器材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245000
最高限价(元):2245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为进一步改善市级体校训练条件,补齐训练短板,提升科学化训练水平,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拟对部分重点项目更新专项训练器材,配齐体能训练器材,完善配套训练设施。全面提升运动员体能储备和核心力量水平,强化我市竞技体育综合保障能力,推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提质增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840000
最高限价(元):284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为进一步改善市级体校训练条件,补齐训练短板,提升科学化训练水平,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拟对部分重点项目更新专项训练器材,配齐体能训练器材,完善配套训练设施。全面提升运动员体能储备和核心力量水平,强化我市竞技体育综合保障能力,推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提质增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投产品厂商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02日16时30分至2026年06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6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线上获取采购文件渠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开标形式,具体参与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报价解密:供应商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报价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报价,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5、请各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投标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三马路61号
联系方式:024238719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中润国际大厦A座2103
联系方式:024-31319733
邮箱地址:624272088@qq.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奉天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249093220104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24-31319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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