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陕西交通技师学院办公设备、电子设备、办公家具等一批报废资产处置 | 项目编号 | SJ-2026-000109-C07 |
| 挂牌价(元) | 1845 | 保证金(元) | 600 |
| 信息披露、 报名开始时间 | 2026年6月4日 | 信息披露、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年6月17日16:30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2026年6月22日17:00 | 竞价活动开始时间 | 2026年6月23日9:00 |
| 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评估价(元) | 1845 |
| 咨询报名 | 1、 项目咨询:马老师 郝老师 029-88661278; 2、报名咨询:马老师 张老师 029-88661314; 3、标的展示时间和地址:2026年6月10日至12日9:00-16:00,陕西省西咸新区陕西交通技师学院。 现场踏勘 联系人:郭老师 18009209409 石老师 18729187465冯老师 18165341993。现场踏勘时请携带盖章版现场踏勘确认书,过时不再单独接待和收取资料; 4、报名时间和网址:公告期内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xggzyjy.cn/。 | ||
| 标的名称 | 陕西交通技师学院办公设备、电子设备、办公家具等一批报废资产处置 |
| 标的基本情况 | 本次处置的固定资产,包含办公设备、电子设备、办公家具若干件,以实地勘察为准,本次转让评估金额为1845元。 |
| 转让方名称 | 陕西交通技师学院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杜建忠 |
| 所属地区 | 陕西省西咸新区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泾阳县永乐镇 |
| 机构性质 | 国有事业单位 | 批准单位名称: | 陕西省教育厅 |
| 批准文号(文件名) | 关于西北大学等单位2025 年第三季度处置资产备案的通知 关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等单位2026 年第一季度处置资产备案的通知 | 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 固定资产处置会 |
| 转让方承诺 | 本次转让资产产权均为我单位的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无产权纠纷,权属清晰。 | ||
| 交易方式 | 1、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挂牌期满后通过网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受让方。 2、自由报价时间3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90秒。 3、加价幅度100元及其整数倍。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 一次性支付/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不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n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且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含有废旧物品回收等相关字样;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目录信息查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
| 报名需提交资料 | 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资产受让申请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 ||
| 重要信息披露 | 第一条 凡参加网络竞价的意向受让方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文件,并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网络竞价有关的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获取竞买资格及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方法详见《竞买须知》。 意向受让方按受让条件要求,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报名单位竞买账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产权类交易系统--竞买主体端”上传报名有关资料,已报名的意向受让方请按照交易系统生成的子账号及显示金额,按时足额完成保证金交纳,并务必点击“保证金查询”确认到账情况。(注意:不支持第三方(如微信、支付宝等)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账号必须与公共服务平台所注册的单位名称及账号一致)。意向受让方应按交易活动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竞价活动,提前熟悉交易事项、准备有关设备。 第三条 意向受让方进行平台注册、标的报名及点击出价等行为必须是本人操作,支付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账户必须是本人账户。不得代报名、代打款,否则因无法核实竞买人身份及款项是否到账等风险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第四条 本次标的转让均以标的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实地、仔细察看标的物,应充分重视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一旦报名成功,进入网络竞价系统则视为对该竞买物品已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物的现状完全认可、无异议,竞买成功后不得对所竞得的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意向受让方须实地查看标的物,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后方可参与网络报名。项目方对标的物的保管义务截止至竞价结束,之后标的物的任何变化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网络竞价结束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付清成交价款。如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及交清成交价款,视为受让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付。 第六条 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如因此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等后续手续,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转让方开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票据》,不提供发票。 第八条 代理服务佣金:根据项目方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委托合同,项目成交后,受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价格的5%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支付服务佣金,佣金金额不足500元按最低标准500元收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