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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17座公铁桥雨水系统提升工程设计公告

公告-中标公示
内蒙古
发布时间:2026-06-0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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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17座公铁桥雨水系统提升工程设计
询比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市17座公铁桥雨水系统提升工程设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17座公铁桥雨水系统提升工程设计
1.2 采购编号:NMZX-2026-002
1.3采购人: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5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在东二环路、万通路、腾飞北路、丝绸之路大道、丁香路、丰州北路、展览馆东路、东影北路、兴安北路、哲里木路、呼伦贝尔北路、通道北路、工农兵路、巴彦淖尔北路、西二环路、金一道、二环北路共 17 座公铁立交桥周边新建截流沟及附属联通雨水管道,其中,新建 DN200~DN1000 的雨水管道共计 1225m;新建截水沟共计 1828m;配套建设检查井雨水口等附属设施。雨水管道管材均为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呼和浩特市17座公铁桥雨水系统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单位审核。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本企业注册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5)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06月05日至2026年06月11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电子邮件将下列资料彩色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874230974@qq.com: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资质证书;
(3)人员证书
(4)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网站查询截图。
投标人将文件费汇入指定账户(需对公汇入,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文件费及获取资料后24小时内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邮箱中。账户信息如下: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18日09时30分,开启会议地点为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一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原翠柳路)3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釆购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nmgygcg.ejy365.com)。
8其他
(一)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二)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三)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任海婷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9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清源巷甲2号供水大厦
联 系 人:赵宸
联系电话:0471-4610615
招标代理: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盛世国际20层
联系人:崔荣
联系电话:1804712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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