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G102二工区钢筋加工、运输工程
项目编号:GK2026052500155750(试)
发布时间:2026-06-04 10:00:00
发布单位:中交一公局(长春)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半小时环线西环段(国道京抚线(G102)长春绕越线)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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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标题:中交一公局(长春)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半小时环线西环段(国道京抚线(G102)长春绕越线)项目经理部二工区钢筋加工、运输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交一公局(长春)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半小时环线西环段(国道京抚线(G102)长春绕越线)项目经理部二工区钢筋加工、运输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2026052500155750(试) )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交一公局(长春)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半小时环线西环段(国道京抚线(G102)长春绕越线)项目经理部 (项目名称)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二工区钢筋加工、运输劳务(专业类别名称)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 。
建设规模: 路线起于公主岭市范家屯镇西南(起点桩号K0+000),设凤响枢纽互通与国道京抚线转换,路线向西北,在姚家屯东下穿哈大高铁后转向北,经大岭镇东,在山咀子东北上跨新凯河,经烧锅镇、合隆镇,在平安堡东北上跨长白铁路、后库尔金堆屯北跨越伊通河。主线全长60.203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连接线全长4.992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工期1095日历天。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K33+270.000-K59+931.953钢筋加工、运输工程,具体内容以承包人指定为准 。
包件划分: 二工区钢筋加工、运输劳务分包1个包件 。
计划工期: 5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预计2026年07月10日,具体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
2.3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由招标人指定中标候选包件。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 https://zj.iccec.cn/ )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06 月04日10时00分至 2026 年06月10日09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6 月14日10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R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R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评标办法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中交一公局(长春)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半小时环线西环段(国道京抚线(G102)长春绕越线)项目经理部
地 址: 长春市宽城区德隆大街5666号
联 系 人: 温晨越
电 话: 18231009451
电子邮件:
592203305@qq.com 网 址: /
2026 年 06 月 04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备相应工程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所有资质证书必须有按相关要求通过年审的记录; (2)投标方代理人必须提供投标材料证明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的合法性,并同时确认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的相关事宜,由投标人单位承担因该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相关活动所引发的一切后果。 (3)最低资质要求: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财务要求
|
(1)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无否定意见); (2)近三年无重大财务风险无破产、清算、大额债务违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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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业绩要求
|
(1)近三年内(2023年01月01日-2025年12月31日)成功的独立完成过 1 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上的桥涵工程相关业绩。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信誉要求
|
(1)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1、具有2年以上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 2、担任过至少1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技术负责人
| 1
| 1、具有2年以上类似项目经验;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
安全负责人
| 1
| 1、持有安全员资格证书。
|
管理人员。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仅为甲方强制性要求必须配置的人员,并非代表实施工程需要的所有人员,乙方应根据甲方、发包人或监理的安排,根据工程进度需要随时增加所需人员,增加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甲方不因此接受乙方提出的任何索赔或补偿。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最长出厂年限
|
龙门吊
| 10t
| 台
| 1
| 4
|
半挂车
| 13.5m
| 台
| 1
| 7
|
数控钢筋滚焊机
| /
| 台
| 1
| 7
|
数控钢筋弯曲机
| /
| 台
| 2
| 7
|
钢筋弯弧机
| /
| 台
| 1
| 7
|
钢筋调直切断机
| /
| 台
| 1
| 7
|
数控钢筋锯切套丝生产线
| /
| 台
| 1
| 7
|
注:1.设备进场年限:协作队伍进场通用陆上设备进场验收时出厂年限不得超过7年,特种设备出厂年限不得超过4年。
2.投标承诺:协作队伍在投标时约定设备投入应与现场实际投入基本一致,如年限及来源一致(自有或者租赁)。
3.协作队伍设备管理要求见第四章《二工区钢筋加工、运输劳务分包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0.1.8乙方机械设备管理要求。
4.投入本招标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仅为招标人强制性要求必须配置的设备,并非代表实施工程需要的所有设备,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发包人或监理的安排,根据工程进度需要随时增加所需设备,增加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因此接受中标人提出的任何索赔或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