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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区域凤翔公司矿山终了边坡西南侧1010-1040平台边坡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陕西
发布时间:2026-06-0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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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陕西区域凤翔公司矿山终了边坡西南侧1010-1040平台边坡治理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26-06-04 13:05:12
陕西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SXQY-ZB-2026-0469
标书号:SXQY-ZB-2026-0469
采购单位:陕西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2026-06-11 16: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6-15 14: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6-06-12 16:00:00
开标时间:2026-06-15 14:00:00
采购类别:工程项目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1.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且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3.业务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4.投标人须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5.投标人为业务经办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6.提交报名资料当日的“信用中国”报告。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SXQY-ZB-2026-0469)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15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SXQY-ZB-2026-0469)
保证金收款账户: 农行凤翔县支行营业部/金隅冀东凤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款专户)/26320101040007055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凤翔公司矿山终了边坡西南侧1010-1040平台边坡治理项目 专业施工 1.000 EA 电汇或承兑汇票或供应链票据 凤翔环保

收货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田家庄镇河北村村北金隅冀东凤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详情描述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矿山终了边坡西南侧1010-1040平台边坡治理项目
(二)项目简介:勘察并编制边坡隐患整改设计方案,对矿山终了边坡西南侧1010-1040平台滑坡处采用“坡面修整 + 锚杆格构梁 + 完善排水系统”的综合治理方法进行治理。主要施工内容:1.坡面修整。对现有滑移和松散坡面进行修整,形成稳定的不大于1:1放坡坡度。清理坡面浮土、危石,对回填处进行夯实处理,为后续结构施工提供良好基础。
2.锚杆格构梁支护体系。锚杆:格构梁将坡面土体箍束成整体,锚杆将不稳定土体的下滑力传递至深部稳定地层,二者结合形成强大的挡土结构,采用φ25钢筋,长度12.0米(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间距3.0m×3.0m。钻孔孔径130mm,采用孔底注浆法灌注M30水泥砂浆,确保灌浆饱满。格构梁:采用C30混凝土现场浇筑,形成网格状结构。梁截面为300mm(宽)×400mm(高),网格中心间距为3.0m×3.0m。格构梁嵌入坡面150mm,起到整体骨架作用。
3. 排水系统工程。平台排水沟:在每个平台( 1010m, 1025m, 1040m)坡脚设置浆砌石排水明沟,用于拦截和排出平台汇水。各平台两侧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修整排水渠,做好坡度排水,确保排水畅通。竖向排水沟:连接平台排水沟,将水引至坡脚。接驳排水沟:将995平台排水系统与矿区现有排水系统相连,确保排水畅通。防水台阶:在结构表面设置防水台阶,将平台雨水有组织地排至下一级排水设施,避免影响边坡稳定。
以上施工内容为基础施工内容,具体可优于本施工方案要求。投标方需到现场察看具体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具体施工方案,报出投标总价及相关分项子项价格等。指定采用的各种规格材料,不得私自变更;未经发包人允许,承包人不得私自分包,严禁转包。
(三)建设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田家庄镇河北村村北金隅冀东凤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五)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发标单位技术要求
(六)项目拦标价:报价总金额不能高于85.5万元(含税)。
(七)承包人不得私自分包,严禁转包。
(八)中标单位选定:计划选定1家单位,以中标单位最合理的报价签订合同。
(九)保险及人员要求:原则上要求相关方单位缴纳工伤保险,或赔付限额不低于120万元、医疗费限额不低于10万元的商业保险。商业保险保障范围应参照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涵盖工作期间意外事故、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猝死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其他组织;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和纳税记录;
(三)具有合格的经营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且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可证;
(六)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七)信誉要求:未列入金隅集团黑名单或陕西区域冻结供应商名单
(八)近两年内未受到违规违法处罚;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作为投标人的情形。
1.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且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业务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须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
5.投标人为业务经办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6.提交报名资料当日的“信用中国”报告。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否决其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期内,登录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网址:https://www.bbmgzc.com/)报名,报名经审核通过后,可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合订一册,一正四副。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网址:https://www.bbmgzc.com/)公示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版文件必须为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2.请于招标截止报价时间前将标书送达至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田家庄镇河北村村北金隅冀东凤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部会议室。
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至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的台将予以拒绝,逾期到达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4.开标场所: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田家庄镇河北村村北金隅冀东凤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部会议室。
五、投标保证金要求:
(一)缴纳要求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银行电汇。
2.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3.请按如下账户汇款:
开户名称:金隅冀东凤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款专户)
开户行名称:农行凤翔县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26320101040007055
4.汇款时请务必注明:“SXQY-ZB-2026-0469 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回执单附投标函部分,投标保证金以公司的账户,不接受私人账户。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评标结论生效后退还;
2.开标前投标单位自动放弃投标;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按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并切实履行合同义务后予以退还。
(三)下列情况下,投标人之投标保证金将被扣除: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3.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投标过程出现串标、围标的。
5.在开标过程中发现有主观恶意行为的。
6.投标人在开标期间无理取闹,扰乱开标秩序的。
7.向评标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8.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六、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以及超过招标工期要求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公司、企业不能接授的附加条件的;
(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七、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予以冻结报价资格或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不良行为:
1.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完整的检验、试验等材质证明文件资料(包括分包商、主要外购、部套件供应商应该提供的文件资料)。
2.在设备仓储、运输等过程中,因供应商保护措施不完善,造成设备损伤或给设备质量带来隐患,但未造成损失的。
3.因供应商原因延期交货或项目里程碑延期,对工程建设、生产运行或其他经营活动造成不良影响但未造成损失的。
4.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全部服务项目,供应商服务人员到位不及时、技术指导不到位,或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不良。
5.未按合同约定标准履行保修义务,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保修服务不到位。
6.因服务质量问题给基本建设、生产运营或企业形象造成影响,但未造成损失的。
7.出现其他不良行为,情节轻微,造成采购过程效率降低, 但未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或经公司认定为一般不良行为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较为严重不良行为:
1.因供应商原因延期交货或项目里程碑延期,对工程建设、生产运行或其他经营活动造成较为严重不良影响,并造成损失的。
2.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全部服务项目,供应商服务人员到位不及时、技术指导不到位,或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不良且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3.工程竣工验收后,向采购人出具的质量保修内容、期限违反合同约定的。
4.未按合同约定标准履行保修义务,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保修服务不到位且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5.供应商准入时或采购业务中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文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6.供应商虚假响应招标采购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的。
7.供应商资质信息发生实质性变化未及时作出说明,对采购结果公平性造成影响的。
8.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或违反投标文件承诺,擅自更换原材料、组部件的。
9.供应商违规转包、分包合同,影响不大的。
10.在招标或询价采购中,一个季度内,供应商在确定中标或中选结果前累计弃标 3 次及以上并对采购业务产生影响的。 (从一般行为调整到较为严重)。
11.发生质量缺陷、质量问题的。 (从一般行为调整到较为严重)。
12.供应商提供的工程、货物、服务存在质量、履约等问题未及时处理或拒不整改的。
13.项目建设阶段或投运后,发生安全事故事件,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
14.违反相关规定进入下一道工序的。
15.因工程、产品、服务质量问题给采购人基本建设、生产运营或企业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并造成较为严重损失的。
16.其他经公司认定为较为严重不良行为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严重不良行为:
1.因供应商原因延期交货或项目里程碑延期,对工程建设、生产运行或其他经营活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2.在经营活动中发生重大违法行为的。
3.在投标或报价过程中相互串通或者与招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串通的。
4.不遵守招投标、采购相关纪律,在开标、评标(评选)现场无理取闹,破坏招投标秩序的。
5.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通过非法中介机构或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或向有关工作人员行贿的。
6.对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恶意投诉供应商,经采购人、采购人上级管理单位或者纪检监察机构核实后予以驳回的。
7.不按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公告、邀请函签订合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
8.供应商中标或中选后因自身原因放弃的。 (从较为严重调整为严重)
9.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有关部门(单位)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逃避监督的。
10.项目建设阶段或投运后,发生安全事故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的。
11.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
1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产品在运输途中损坏严重,并拒绝调换。
13.被国家质检单位通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从较为严重调整为严重)
14.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示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 (从较为严重调整为严重)
15.因产品质量(提供假冒伪劣商品或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或服务质量问题给公司基本建设、生产运营或企业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16.发生质量缺陷、质量问题,造成不利影响的或产品存在批量质量问题但拒不进行召回的。(标红色为较为严重调整为严重并与严重这一条合并)
17.以虚假进度及工程量等方式套取货款或结算款项的。
18.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全部服务项目,供应商服务人员到位不及时、技术指导不到位,或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不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19.未按合同约定标准履行保修义务,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保修服务不到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20.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其他应付款项,对采购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21.出现质量事故、环保事件、网络安全事件的。
22.以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公司声誉或利益造成影响的。
23.以闹访、围堵及恶意诉讼等手段表达诉求,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秩序或正当利益的。
24.经招标采购数字化平台判断为黑名单的。
25.非法获取、泄露或不当使用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未公开信息。
2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或集团经评估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的。
八、现场勘探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踏勘时间:2026年6月12日10时,由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应当积极参与踏勘现场,勘踏现场以现场照片及签到表为证(踏勘现场人员需提供招标单位要求符合的公司相关资质及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二)踏勘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田家庄镇河北村村北金隅冀东凤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踏勘现场
联系人:梁小康 
联系电话:17729339785

┃联系人
梁先生(业务咨询) / 17729339785
鲍先生(招标组织) / 029-38950509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919-2800925
监督举报邮箱:tcdqjjg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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