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开发区建设工程危大工程聘请专家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32-00091 项目名称:开发区建设工程危大工程聘请专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93000 最高限价(元):493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为保证开发区内在建施工项目安全平稳发展,聘请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和人员对危大工程进行检查,达到消除已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及监督现场按照要求对现场其余点位进行自查自改的效果。 1.遵守招标单位工作制度、保密制度,公正廉洁的开展工作; 2.协助安全监督站进行在建项目危大工程情况摸排,查清底数,建立台账,指导制定年度危大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计划; 3.协助安全监督站进行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审查危大工程专项方案落实情况、督促责任单位问题整改,形成工作闭环; 4.协助招标单位定期上报检查、整改情况台账、阶段性形成专项工作报告; 5.协助起草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行业安全管理、应急消防演练等培训方案计划和工作总结; 6.工程出现险情时,为抢险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安全监督站进行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政府采购本国产品优惠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6日15时00分至2026年06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沈阳市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技术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为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系统中按要求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同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与网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备份文件,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如遇系统故障,供应商仅在系统中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而未递交备份文件导致其评审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本项目采用数字认证证书进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可自主决定现场或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及网络并提前对其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标活动。到达开标解密时间后,供应商可根据系统操作提示自主进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 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信息公告,并及时获取本项目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供应商在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的过程中,应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 联系方式:024-25370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浩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体育场南街30号 联系方式:0417-2861666 邮箱地址:1129640103@qq.com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阳光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浩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921003010057576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成龙 电 话:188098268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