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6LN1001506 | ||
| 标的名称 | (2026)3139大港石化闲置物资(二次)处置项目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曲先生 | 联系电话 | 024-22566102 |
| 资产描述 | 具体包括连续管作业机配件、阀门配件、物位仪表配件等共计39项,按现场踏勘指定范围进行整体处置。 | ||
| 实物类别 | 其它资产 | ||
| 标的名称 | (2026)3139大港石化闲置物资(二次)处置项目 | ||
| 标的所在地区 | 天津市 / 滨海新区 | 数量 | 1 |
| 现场查勘安排 | 集中看样时间:2026.6.17 8:30 踏勘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东风五路(大港石化公司南门) 现场勘验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022-25968697 踏勘要求:踏勘人员入厂时需携带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单(见沈交所本项目附件)、本人身份证,每家1人。佩戴安全帽、穿着工作服、劳保鞋等防护措施。上述要求没有达到的不能进行现场踏勘。 | ||
|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 ||||
| 转让底价 | 118.8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次处置的大港石化公司闲置物资品质、完整程度、数量、权属范围等均以踏勘期间实物现状和指定范围为准,成批出售且不拆分,成交后表示受让双方对现状的认可,价格不做调整。 2、现场踏勘为参与竞拍的必备前置条件,意向受让方须参加现场实地勘查,对实物核对无误后再参加竞拍,未参与踏勘者无竞拍资格;处置、转让范围以现场踏勘时明确的范围为准。 3、本次转让闲置物资如果再次利用,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与大港石化公司无关。 4、受让方在提货期间需遵守大港石化公司的有关制度和安全要求,提货时间一般为工作日8:00-17:00,节假日、公休日及其它特殊时期不得进行作业及出厂。 5、转让方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6、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受让方基本账户支付全额货款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电汇至转让方指定账户,逾期视为受让方违约。 受让方另支付合同全额货款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用于保证工期及吊装、拉运、场地清理等过程中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赔偿,吊装、拉运、场地清理中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和所造成的损失赔偿、罚款等;保证金不足抵扣相关费用的,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偿。竞拍成功后,受让方需严格按照转让方要求签订安全HSE协议,并根据需要编制拉运吊装方案。履约保证金在按期完成拉运、清理工作,经转让方相关部门确认后,无息退还。 7、禁止受让方转包标的物,如出现此种情况,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 8、受让方应将踏勘现场范围内的资产全部拉运完毕。严禁超范围拉运,超范围拉运扣除履约保证金;严禁无实际证据,以拉运现场少于踏勘数量为由拒绝拉运,拒绝拉运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及竞买保证金外,还将取消今后大港石化公司所有资产处置项目的竞买资格。 9、服务时间及其它要求: (1)本次处置的闲置物资,由受让方自提。受让方负责装车,并承担吊装、拉运、场地清理等费用。 (2)吊装、拉运、场地清理全部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且收到货款后20个工作日内,未按时提货延迟工期,每延迟1天扣履约保证金2000元。节假日、公休日及其它特殊时期不得进行施工作业,如必须施工需报请转让方批准后方可施工。 (3)拉运完成后,受让方需将作业场地清理至原始状态(无废料残留、无施工垃圾),经转让方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4)拉运过程产生的固废及危废按照转让方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包装物由受让方提供。 (5)本次处置的闲置物资均已报废,受让方不能再次利用,如未按要求处置,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 | |||
|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 | 意向受让方应同时在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和中拍平台登记报名,参加标的现场勘验。在产权交易机构网站下载填写《现场踏勘确认单》并需意向受让方签字、加盖公章,公章需为彩色鲜章,电子章无效,对实物核对无误后,现场确认《现场踏勘确认单》,否则视为未参加标的勘验及未对现场标的认可,不允许参加该项目竞拍。勘验过后,意向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机构网站报名时须上传《现场踏勘确认单》、《拍卖确认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必须在产权交易机构报名成功后,方具备中拍平台竞拍资格。 产权交易机构挂牌时间:2026.6.4 - 2026.6.18 中拍平台报名时间:2026.6.4 - 2026.6.18 现场踏勘时间:2026.6.16 - 2026.6.17 产权交易机构交纳交易保证金时间:2026.6.18 16时止 中拍平台拍卖时间:2026年6月22日9:00 开始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体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为准。营业范围包括:再生资源回收、废旧物资回收、金属回收。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无环保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被执行情形;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此次竞拍不接受联合体。 | |||
|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35.6万元人民币 | |||
| 交纳时间 | 信息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 |||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 处置方式 | 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接受公告转让条件及要求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直接受让;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 |||
| 挂牌信息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受让) | |||
| 竞价方式 | 拍卖 |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 | ||||
| 批准文件名称 | 《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
| 项目附件材料 | 拍卖确认书.pdf 现场踏勘确认单.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