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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安国市集中供热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河北
发布时间:2026-06-0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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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国市集中供热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国市集中供热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安国市行政审批局以安国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国国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国国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568.27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859.593681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改造水榭华庭小区、仁和小区、都市花园三个小区的集中供暖系统,新增12台高效节能天然气热水锅炉,配套建设锅炉房线路、天然气线路、电路、管网等其他附属设施。 建设地点:安国市水榭华庭小区、仁和小区、都市花园小区。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计划设计周期:30 日历天;计划施工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规定和发包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设备材料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及设计、需要。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需满足)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专业注册执业证书(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1.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专业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5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6其他要求: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其他:1.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6-04 09:00至2026-06-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6-25 08:4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9.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2招标业务咨询招标代理单位,电子投标操作咨询“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咨询电话:4009980000。
9.3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平台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同时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文件。可办理 CA 数字证书(河北 CA)用于投标,认证服务热线:河北 CA:400-707-3355。
9.4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9.5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向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招标人
联系人:邢先生 ,
联系电话:0312-3506972;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曼,
联系电话:0311-8504039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安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2-8731852
电子邮箱: hbagz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国国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百圆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国市工业园区创业路77号-1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37号双维商务6楼
邮编: /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邢先生
项目负责人: 张曼
电话: 0312-3506972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85040390

传真: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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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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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bbyzb@126.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红旗大街支行
账号: /
账号: 13050161560800000193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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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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