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信阳市公安局应急装备物资(单警装备、采集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磋商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信财磋商采购-2026-15 | |||||||||||||||
| 2、项目名称:信阳市公安局应急装备物资(单警装备、采集站)采购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844,500.00元 | |||||||||||||||
| 最高限价:844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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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 采购内容:采购一批应急装备物资(包括单警装备、采集站),主要包括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售后等相关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备质保期满之日止) 5.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与规定,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5.5质保期:二年(技术参数中有特殊要求的,以技术参数要求为准); 5.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 |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要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则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豫财购〔2016〕1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通过以下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6月05日 至 2026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磋商文件。 | |||||||||||||||
| 3.方式: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为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供应商操作手册)。磋商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磋商文件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系统指定位置。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6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I机器人开标虚拟二厅。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xinyang/login.html,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2、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3、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4、供应商注册:投标企业首先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供应商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供应商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特别提示: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等。如有答疑澄清、二次报价等事项,系统会自动提醒,请供应商在开标当天时刻关注并刷新业务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疑澄清、二次报价等事项,逾期后果自负。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地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6、监督单位: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方式:0376-6699188 7、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约14356.50元。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信阳市公安局 | |||||||||||||||
|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信阳国际家居产业小镇新二十四大街 38 号 | |||||||||||||||
联系人:吴女士 | |||||||||||||||
| 联系方式:0376-6521610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38号正大国际西区7号楼609 | |||||||||||||||
联系人:史福洲 | |||||||||||||||
| 联系方式:13303767757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史福洲 | |||||||||||||||
| 联系方式:133037677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