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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市上虞区JK-14CZ单元A-1-12号地块建设工程施工\n

公告-招标公告
浙江 绍兴
发布时间:2026-04-2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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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JK-14CZ单元A-1-12号地块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新网2026(051)号
1.招标条件
绍兴市上虞区JK-14CZ单元A-1-12号地块建设工程施工已由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项目代码:2506-330604-99-01-81771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投资估算 约80000万元,工程概算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 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3183㎡,总建筑面积约6.77万㎡,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4.54万㎡,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23万㎡,单跨跨径34米。共设置4栋公共建筑,包含文体中心、净菜市场、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站、公交场站、社区食堂、配套商业及旅馆等功能,建筑以围合式的布局,在中央形成一个体育休闲公园。项目配套机动车车位共482个,非机动车位共1102个。本项目内容包括土建、幕墙、精装修、安装、场外等。
建设地点:位于经开区白云社区。
□本工程按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实施。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总承包,包含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管理服务以及招标人需要的其他配合服务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建设单位,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质量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的服务,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38000万元。
2.3施工总工期:84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 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上述施工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总承包业绩(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业绩证明资料:①施工合同;②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记录或竣(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以上证明材料①、②缺一不可。若上述业绩证明资料无法体现建筑面积的,可提供竣工图纸;竣工图纸须加盖竣工图章(未加盖竣工图章不予认可);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为竣工验收记录或竣(交)工验收报告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须盖章,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至少有一方参加竣工验收且盖章;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上述业绩证明资料应当能体现建筑面积、竣(交)工验收日期,若不能体现的,业绩不予认可。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任意一方委派;
3.4.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4.3其他:
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3.1、3.2条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3条款由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即可;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3.8.1.一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8.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电子证书应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
☑3.8.3.涉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应符合《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信息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
☑3.8.4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6年1月至2026年3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6年1月至2026年3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要求;(本项目要求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2类或C3类证书不少于3人,具有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类证书不少于1人)。)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5 月 18 日11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7.监管机构: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75-82689366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575-8231094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588号五洲大厦6楼
项目负责人:张琯春
联 系 人: 张琯春 
电 话:15988267488 
邮 箱:8192009302@qq.com
2026年4 月24日
自查表.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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