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测温件询比采购公告
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1.标段(包)名称: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测温件
2.标段(包)编号:20260602000038002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组织人: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5.1资金来源:自筹
5.2项目概况:设计处理日处理垃圾600吨/天,项目配置2台300t/d的焚烧炉,1×12MW抽凝式汽轮机+1×15MW发电机,机组年运行不低于8000h,400吨/天的渗滤液处理站
6.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的温度测量元件共计118支,范围包括全部设备及附件制造、供货、安装指导等,按需求分批次供货。
7.主要技术要求:本次采购的温度测量元件共计118支,范围包括全部设备及附件制造、供货、安装指导等,按需求分批次供货。
8.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具备供货条件(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9.建设/交付/服务地点要求:浙江省象宁波市象山县东陈乡滨海工业园旭日路88号
10.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0.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0.2资格要求:
十二、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货物生产厂家、销售单位或授权代理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近三年至少具有3个及以上温度测量元件供货为主的有效业绩,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截屏为准)。 4.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询价。
2、本采购项目物资有试用期3个月(采购清单序号1-2项各三支),试用期内中标推荐人产品得到采购人认可的签订供货合同并结算试用物资;试用物资未通过采购人认可的,试用物资不作结算且该供应商以不满足采购技术要求作废标处理,顺延排序第二名试用,以此类推.
3、投标人须标注物资的具体品牌,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标注品牌按废标处理。 注:近三年指2023年1月1日(含)至今。
11.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12.采购文件的获取
12.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06-04 00:00:00~2026-06-10 23:59:59
12.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13.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1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6-11 15:00
15.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免收。
16.平台操作说明
16.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方可办理平台服务费缴纳及采购文件获取。
16.2供应商须在注册后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慧采云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慧采云平台操作指南栏目。
16.3慧采云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17.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18.异议与投诉受理
18.1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有异议的,可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慧采云平台(https://new.ebidding.cecep.cn/)向采购组织人或其代理机构在线提出。
18.2本项目投诉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如下:
投诉受理机构: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岳经理
联系方式:010-83052190
1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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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象宁波市象山县东陈乡滨海工业园旭日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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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顾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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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867833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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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xszjn202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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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60602000038002询比采购公告.pdf 我要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