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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融媒体中心(富锦市广播电视台)房产(房屋及附属构筑物拆除)挂牌转让公告
(实物资产)
富锦融媒体产[2026]001号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标的:房屋及附属构筑物2169.60平方米(具体资产品种、数量详见附件)。
2.转让底价:977.502万元。
3.标的现状:该标的物目前为富锦市融媒体中心(富锦市广播电视台)在用状态。
4.竞买保证金:500万元。
5.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6.以上标的整体转让。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转让方:富锦市融媒体中心(富锦市广播电视台)
2.交易行为批准方:富锦市财政局
3.资产评估情况:经黑龙江东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26年5月28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体现“房屋拆除”“拆除工程”施工的经营资质。
三、交易须知
(一)本次挂牌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交易的具体要求。
1.意向受让方必须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将竞买保证金存入“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指定账户并办理意向受让申请手续。如竞买保证金未在规定期限内到达“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指定账户或未办理意向受让申请手续,则该意向受让方不具备受让资格。
2.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并在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移交标的物。
3.受让方在标的物移交后30日内负责将标的物拆除和搬运完毕,承担拆除和搬运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安全问题。
4.标的物拆除完毕并达到净地交付标准,经转让方验收并与受让方签订《房产拆除验收单》后,方视为本合同项下交易全部完成。如受让方在标的物移交后发生包括但不限于未拆除标的物、不完全清场、占用场地、转租房屋、二次处置资产等情形,交易解除,所交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竞买保证金、交易价款等)不予退回,转让方收回该标的物。
(三)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仅对房屋及附属构筑物转让,不涉及标的的土地使用权,不包含房屋及附属构筑物的内部设施和外挂设施。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2.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办理意向受让申请手续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并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办理意向受让申请手续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现状及标的全部瑕疵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4.受让方应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拆除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保证施工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达到环保要求,形成的垃圾要由受让方自行及时处理,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施工期间和施工区域内如发生一切人身伤残、死亡或工伤事故及财产损失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包括自身、雇佣人员的人身财产损失以及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5.转让标的整体转让,部分物品损坏或丢失,《转让标的明细表》仅供参考,不作为转让标的的交割依据,以交割时实际看样为准。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明细表》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清单内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等。
6.拆除地上建筑、基础及附属设施、设备基础等,拆除至基础底,场地内不得有建筑垃圾,建筑场地与室外地坪在同一水平线,清运建筑垃圾,达到净地标准。
7.拆除方式由受让方自行考虑,措施项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自行考虑。受让方拆除、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地方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8.成交后,渣土运距自行考虑,受让方负责标的资产(包括拆扒的废旧建筑材料、废土等杂物)的拆除、运输及平整场地,不得遗留,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9.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四)挂牌时间2026年6月4日9时00分至2026年6月18日9时00分;
(五)自由竞价时间2026年6月4日9时00分至2026年6月18日9时00分;
(六)提交竞买报名申请时间2026年6月4日9时00分至2026年6月17日9时00分;【富锦市融媒体中心(富锦市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审核竞买人报名材料】
(七)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6月17日15时00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八)延时竞价时间2026年6月18日9时00分。
(九)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十)竞买人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网”,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十一)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咨询电话:
客服电话:4009980000
业务咨询电话:0451-85975678
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79
(十二)保证金注意事项:
获得竞买资格后,须于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纳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给定的账户(在保证金退回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跨行手续费,由竞买人承担)。
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及《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十三)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公告终止。
(十四)公告媒体名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四、交易流程
(一)竞买人操作流程
(1)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在用户注册页面进行注册,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2)验证通过后,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线上培训”和“服务指南”中下载《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自行学习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二)报价规则
1.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公告中约定的增价幅度。
3.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4.在挂牌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5.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6.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电子竞价环节,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出价,竞价时限为300秒,倒计时开始后,即可继续出价;如没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阶段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7.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责任。
(1)报价活动的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2)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3)竞买人未及时关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报价活动信息的。
(4)竞买保证金交纳不及时的。
(三)申请人对挂牌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转让方或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
转让方
联系人:李妍 电话:15304540809
(四)申请人如需现场查看标的物,通过电话进行预约。
看样
联系人: 李妍 电话:15304540809
标的物查看地点:富锦市向阳路509号
(五)监督管理部门
富锦市财政局 电话:0454-2329457
(六)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454-8553668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二)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在线申请退回。
(三)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由转让方负责在平台操作。
1.竞得人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交纳足额成交价款后原路退回。
2.竞得人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通过平台保证金转成交价款系统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需在约定时间前到达约定地点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转让方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若竞得人放弃成交资格(或不履行成交义务)导致二次挂牌转让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差价款由原竞得人补足,拒不补交的申请法律途径追责维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转让方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相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五)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转让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到富锦市融媒体中心(富锦市广播电视台)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0个工作日内全额交齐转让价款,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
3.如受让方在标的物移交后发生包括但不限于未拆除标的物、不完全清场、占用场地、转租房屋、二次处置资产等情形,交易解除,所交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竞买保证金、交易价款等)不予退回,转让方收回该标的物。
(六)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
(七)转让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转让涉及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八)富锦市融媒体中心(富锦市广播电视台)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富锦市融媒体中心(富锦市广播电视台)
2026年6月4日
附件:
诚信承诺书模板.doc 附件:
产权交易公告.pdf 附件:
明细表1.pdf 附件: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合同(仅供参考).doc 附件: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1).wmv 附件: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1).wm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