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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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形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人民币元)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13160000元(人民币元) |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6-06-03 17:55:03 |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2026-06-03 17:55:03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由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问题,本项目原招标文件内容变更如下: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电汇和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或纸质形式的银行保函。”现变更为“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电汇和电子形式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险保单和担保公司保函等形式。”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04日09时50分”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22日11时40分”; 3、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顺延至“2026年06月22日11时40分” 4、在本补遗书发布前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文件仍为有效投标保证金文件。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最新的招标资料编制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下载最新招标资料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补充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将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并编入投标文件,本补充文件与原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本次补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那曲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