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深圳市福田区东海国际中心二期B区A座27F、27H房产出租项目 | 项目编号 | N0109FCZZ263685-2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6-04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7-02 23:59:59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延期。 | ||
| 资产概况 |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 ||
| 标的 概况 |
| |||||||||||||||||||||||||||||||||||||
| 租金底价(元) | 669100.00元/年 |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5049327777 |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 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 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特别 告知 | 1、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出租标的现状交割。 2、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水、电、暖、消防及与房屋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现状为准;涉及承租方经营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6、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半年一次性支付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 标的交割 | 根据租赁合同约定交割 |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交易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半年租金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租赁合同》、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保证金转为租金的等额部分,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本项目租期不超过5年,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最终承租方逾期未支付租金、押金等全部款项的,出租方将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并按年租金成交价的万分之五/日计收违约金。首期半年租金支付通过中心结算,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押金)交易双方自行结算。承租押金为年租金成交价的1个月租金。 2、安全事项约定。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承租人需为承租资产购买保险。承租资产发生的或被迫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人负责及承担。 3、交易双方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办理标的相关资料移交。如出租方未能在公告约定时限移交出租的标的,承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已交纳租金,且承租方不追究出租方任何责任。标的资产现状交付,交付后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承担全部改造装修费用,装修方案应当事先向出租方备案。 4、对承租房产的使用(经营)要求:本次出租标的承租人承租后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的用途合理使用该房产。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产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承租房产的维修改善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的承重结构、设施,如需进行部分修缮、装饰及不改变房产结构的改造,承租方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此项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6、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产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售、转租、转包、转借、抵押、担保给第三方或其他损害标的的行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的,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及经济纠纷由承租人承担。 7、税费的负担:租赁合同签订日之前产生的水、电、采暖、物业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承租房产发生的改造费、装修费、物业费、水电费、暖气费、维修费、燃气费、垃圾处置费等各项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出租房产如涉及相关税费,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约定承担。 8、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承租方须确保使用房产的安全。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如果发生消防部门要求出租房产进行消防整改的情况,由承租方负责全部整改费用。 9、到期交付。租赁期满或租约提前终止时,经出租方验收同意后,承租人可按照装修后现状交付出租方。 10、解约条款。租赁期内,双方均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须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并约定自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腾退。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3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出租方因资产出售需要,提前解约的,优先带租约出售,由受让方承接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义务,出租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权。承租方提前解约的: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及硬装部分无条件转给出租方,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赔付内容。本次出租涉及的交易保证金、服务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11、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2、房产租赁期间如因政府收回、征用、出卖、开发等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终止的,则租赁合同自行终止,同时出租方保留根据自身需要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房产的权利,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如发生上述情形租赁合同终止的,承租方需无条件搬出并交还该房产,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所有已投入费用,当年已缴纳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期限进行结算。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项目公告期内工作日提前预约勘验:李经理 15049327777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06-04 09:00:00 至 2026-07-02 23:59:59 | |||
| 报名手续 | 详见附件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7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7-02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 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 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 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 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无故不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 定付清租金、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后,自动转为首期租金的等额部分; (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除原 承租方外的意向承租方。 |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0 |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6-06-04 09:00:00-2026-07-03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80 | ||
| 服务费 | 按照年租金成交价的3%收取(不足500元按照500元收取) | ||||
| 附件下载 | 3.承租申请书.doc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寇经理 |
| 咨询电话 | 18586098158 | |
| 咨询时间 | 项目公告期内 | |
| 咨询地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 |
| 技术支持 | 艳经理 13664816111 |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