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部门:
冕宁县高阳小学校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
补遗文件
(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冕宁县高阳小学校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的内容“投标最高限价 14185501.05(其中规费:229058.36元,安全文明施工费:751796.38元,专业工程暂估价:447313.00元,暂列金:607336.90元)元”修改为“投标最高限价14185501.05(其中规费:229058.36元,安全文明施工费:751796.38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暂列金:607336.90元) 元”。
二、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的内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05日09时00分”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7月03日 09时00分 ”。
三、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招标文件的澄清的内容“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06月05日 09时00分”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03日 09时00分”。
四、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截止时间 的内容“2026年06月05日 09时00分”修改为“2026年07月03日09时00分”,其余涉及到此部分内容均作相应修改,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
招标人:冕宁县高阳小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3日
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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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冕宁县高阳小学校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
补遗文件
(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冕宁县高阳小学校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的内容“投标最高限价 14185501.05(其中规费:229058.36元,安全文明施工费:751796.38元,专业工程暂估价:447313.00元,暂列金:607336.90元)元”修改为“投标最高限价14185501.05(其中规费:229058.36元,安全文明施工费:751796.38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暂列金:607336.90元) 元”。
二、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的内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05日09时00分”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7月03日 09时00分 ”。
三、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招标文件的澄清的内容“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06月05日 09时00分”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03日 09时00分”。
四、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截止时间 的内容“2026年06月05日 09时00分”修改为“2026年07月03日09时00分”,其余涉及到此部分内容均作相应修改,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
招标人:冕宁县高阳小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