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26-05-21 09:00,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龙门县交通综合事务中心公开选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中选结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业主:龙门县交通综合事务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
龙门县七星湖环湖公路(Y143线)改建工程二期采购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是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2603-441324-04-01-388910
采购项目编码:441324MB1U964272605182018
选取中介时间:2026-05-21 09:00
服务金额:30.00%下浮率至20.00%下浮率
金额说明: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费用参考《关于印发<林业和草原工程建设项目服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林建协〔2024〕54号),即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计费=基价×实物工作量×通用系数(T1、T2、T3、T4)×1.2=15000元/km×9.665km×1×1.4×1×1×1.2=24.35万元(最高限价),本次采购报价方式为报下浮率,设置报价区间为下浮20%~30%(即报价区间为17万元~19.48万元),该报价为合同价。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方案择优选取

中选机构名称:
广东宣凯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选机构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麻榨镇凤岗围路口对面
中选的下浮率:30.00%下浮率
指定中选机构理由:经对报名中介的业务实力、服务方案、报价合规性、服务配合度等内容进行对比,为保障该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工作质量与效率,广东宣凯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服务方案科学合理、报价合理合规,熟悉本地林业相关政策,能较好推进工作,经龙门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建议选取广东宣凯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包含采伐设计调查服务)服务单位,服务费为下浮30%(17.05万元),为服务合同价,最终结算价以施工图设计批复用地红线及实际工作量再行结算,结算价不得超过服务合同价。
合同履行日期2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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