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兰财采备字[2026]01378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兰州市第二中学智慧校园融合应用体系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原招标公告中1-4包合同履行期限变更及原第二包招标文件中增加实质性条款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无。,更正为:合同包(1):
(1)第一包、第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兰州市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兰财采〔2022〕14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合同包(2):
(1)第一包、第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兰州市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兰财采〔2022〕14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合同包(3):
(1)第一包、第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兰州市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兰财采〔2022〕14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合同包(4):
(1)第一包、第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兰州市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兰财采〔2022〕14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合同包(5):
(1)第一包、第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兰州市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兰财采〔2022〕14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原公告的招标文件售价(元):0,更正为:0。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李明阳,更正为:崔工。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13369456516,更正为:15693626578。
1、原招标公告中1-4包“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更正为“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2、原第二包招标文件第二包技术参数中增加:“注: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偏离即作无效标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兰州市第二中学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北面滩403号
联系方式:13369456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22号1幢3单元1219室
联系方式:156936265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工
电话:15693626578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3日
相关附件:
兰州市第二中学智慧校园融合应用体系建设项目(包2)采购文件(2026060304).pdf 兰州市第二中学智慧校园融合应用体系建设项目(包5)采购文件(2026060102).pdf 兰州市第二中学智慧校园融合应用体系建设项目(包4)采购文件(2026060102).pdf 兰州市第二中学智慧校园融合应用体系建设项目(包1)采购文件(2026060101).pdf 兰州市第二中学智慧校园融合应用体系建设项目(包3)采购文件(20260601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