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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信惠经济发展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徐汇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委托,对徐汇区在建工程消防验收现场检查和评定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合格的磋商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其他资质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徐汇区在建工程消防验收现场检查和评定服务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办法》(沪住建规范〔2023〕18号)文件建议,本市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技术服务单位开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和消防验收(含其他建设工程备案抽查)现场检查和评定,择优选取2家供应商提供消防验收现场检查和评定服务。具体内容见项目需求。
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
4、采购预算金额:84.6万元,本项目择优选取2家供应商,最高投标限价为42.3万元,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不予接受。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磋商人请于2026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前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南二路107号美奂大厦1号楼15层CD单元进行验证并购买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材料(如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的书面声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留存)。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磋商资格。
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磋商将被拒绝。
注:磋商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采购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磋商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磋商人承担。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6日 15: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6年6月16日 15:00。
五、磋商地点和磋商文件递交地点
1、磋商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中山南二路107号美奂大厦1号楼15层CD单元(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中山南二路107号美奂大厦1号楼15层CD单元(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磋商文件由磋商人授权代表当面递交,授权代表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纸质磋商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中山南二路107号美奂大厦1号楼15层CD单元
3)递交磋商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均将拒绝接受。
4)被接受的磋商文件,将作为合同的文件之一。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徐汇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地 址:徐汇区田林十四村41号(高层区)质监站
电 话:02164709049
联系人:高老师
代理机构: 上海信惠经济发展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南二路107号美奂大厦1号楼15层CD单元
电 话:13801683467
联系人:笪思凡
邮 箱:3649532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