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2411-440111-04-01-654546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白云新城AB2911023地块幼儿园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白云新城AB2911023地块幼儿园第三方检测、监测 | ||
| 标段名称 | 白云新城AB2911023地块幼儿园第三方检测、监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白云区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6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953.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598.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354.69平方米。新建综合楼1栋,新建园内广场及道路约3670.9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以上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建设管理部门和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 ||
| 招标内容 | 白云新城AB2911023地块幼儿园第三方检测、监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材料设备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结构实体检测、节能建筑检测、智能化检测、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基坑监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委托人要求及招标过程中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工作清单、招标人要求及招标过程中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检测技术服务内容需满足项目验收要求、施工过程需要及应满足相关部门的要求。)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和建筑物主体沉降观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 (2)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3)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 ||
| 工期(交货期) | 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检测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工作要求。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25.028551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一致。3.3.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①、②、③资质: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注:以上相关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设置。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在职员工。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且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以承接检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勘察资质以承接监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主办方为准,联合体应满足以上本公告第3.3点的要求。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在职员工。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相关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6-04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24 10: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24 10: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6-24 10:00:00 | 开标地点 | 第1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大道南383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老师 | 联系电话 | 020-8636427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59号402房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黄海东 | 联系电话 | 13682229344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 联系电话 | 020-86365382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11-440111-04-01-654546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白云新城AB2911023地块幼儿园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白云新城AB2911023地块幼儿园第三方检测、监测 | ||
| 标段名称 | 白云新城AB2911023地块幼儿园第三方检测、监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白云区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6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953.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598.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354.69平方米。新建综合楼1栋,新建园内广场及道路约3670.9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以上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建设管理部门和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 ||
| 招标内容 | 白云新城AB2911023地块幼儿园第三方检测、监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材料设备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结构实体检测、节能建筑检测、智能化检测、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基坑监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委托人要求及招标过程中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工作清单、招标人要求及招标过程中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检测技术服务内容需满足项目验收要求、施工过程需要及应满足相关部门的要求。)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和建筑物主体沉降观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 (2)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3)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 ||
| 工期(交货期) | 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检测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工作要求。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25.028551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一致。3.3.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①、②、③资质: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注:以上相关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设置。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在职员工。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且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以承接检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勘察资质以承接监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主办方为准,联合体应满足以上本公告第3.3点的要求。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在职员工。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相关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6-04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24 10: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24 10: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6-24 10:00:00 | 开标地点 | 第1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大道南383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老师 | 联系电话 | 020-8636427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59号402房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黄海东 | 联系电话 | 13682229344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 联系电话 | 020-86365382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11-440111-04-01-654546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白云新城AB2911023地块幼儿园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白云新城AB2911023地块幼儿园第三方检测、监测 | ||
| 标段名称 | 白云新城AB2911023地块幼儿园第三方检测、监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白云区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6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953.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598.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354.69平方米。新建综合楼1栋,新建园内广场及道路约3670.9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以上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建设管理部门和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 ||
| 招标内容 | 白云新城AB2911023地块幼儿园第三方检测、监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材料设备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结构实体检测、节能建筑检测、智能化检测、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基坑监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委托人要求及招标过程中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工作清单、招标人要求及招标过程中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检测技术服务内容需满足项目验收要求、施工过程需要及应满足相关部门的要求。)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和建筑物主体沉降观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 (2)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3)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 ||
| 工期(交货期) | 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检测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工作要求。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25.028551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一致。3.3.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①、②、③资质: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注:以上相关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设置。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在职员工。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且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以承接检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勘察资质以承接监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主办方为准,联合体应满足以上本公告第3.3点的要求。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在职员工。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相关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6-04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24 10: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24 10: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6-24 10:00:00 | 开标地点 | 第1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大道南383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老师 | 联系电话 | 020-8636427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59号402房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黄海东 | 联系电话 | 13682229344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 联系电话 | 020-86365382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