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大连地铁13号线分公司灭火器年检维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DLDT-L13-WX-26-003)已由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非财政资金,项目预算为2.84万元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采购人为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大连现代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大连地铁13号线分公司灭火器年检维修。
采购范围:干粉灭火器,型号:MFZ/ABC 5A,数量723个;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型号:MFZ/ABC50A,数量:4个;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型号:MFZ/ABC35A,数量:2个;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型号;MFZ/ABC70A,数量:9个;二氧化碳灭火器,型号:MT/3,数量227个;水基灭火器,型号:MSWZ/2D10,275个。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承包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须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
3.3 其他要求:
(1)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被列入大连公共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以现场网络查询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9日止,每天9:0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日除外)。
4.2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在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地铁十三号线分公司(详细地址:大连市金州区振兴路12号海湾基地)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下述资料一套(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或采用邮箱发送扫描件至
731717160@qq.com并电话告知获取采购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本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现场递交至物资中心或以邮寄或速递方式送达物资中心。(递交方式为邮寄的,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到,以采购人签收邮件时间为准。)
5.3 响应文件数量要求: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U盘介质1份,U盘介质中需为响应文件的Word版本及PDF文件,并包含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
6.监督信息监督部门:大连地铁十三号线分公司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万宗良
联系电话:0411-86533896
7.联系方式采购人: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大连现代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金州区振兴路12号海湾基地
联系人:魏峰
联系电话:0411-86533757
电子邮箱:
73171716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