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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蜀道资本集团某商业不动产机构间REITs、权益并表类REITs项目服务机构选聘

公告-招标公告
四川
发布时间:2026-06-0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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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为优化资产结构,创新融资手段,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资本集团”或“招标人”)拟以某商业不动产作为底层资产,在证券交易所发行机构间REITs产品或权益并表类REITs产品。本项目已通过公司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本项目服务机构。
2.项目概况
2.1
招标人: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某商业不动产机构间REITs/权益并表类REITs项目服务机构选聘。
2.3选聘方案:本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选聘项目服务机构,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可由计划管理人、销售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咨询机构等组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由计划管理人或销售机构担任,负责组织协调联合体内部分工,并对招标人承担连带履约责任;若服务过程中产生需额外聘请专业机构提供服务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遴选,相关费用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未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仍需对发行前和存续期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后续实际发生的费用不得超过报价金额,且由投标人遴选符合资质要求的服务机构、签署协议并支付费用。
2.4发行规模:发行规模为不超过底层资产评估价值的100%,最终金额以实际评估结果和发行规模为准。
2.5招标规模:按发行规模招标计划管理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咨询机构等,按销售规模的50%作为承销份额招标销售机构。
2.6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用途。
3.服务内容及期限
3.1服务内容
(1)结合机构间REITs/权益并表类REITs项目要求,协助公司对拟入池资产进行合规性审查、现金流测算、估值分析及风险识别,判定底层资产是否满足发行及投资者需求。
(2)负责设计完整且合理的交易结构和发行方案。
(3)编制并推进具备可行性的申报方案。
(4)组织撰写所需材料并出具相关报告,协助招标人向证券交易所等有关单位报批、申报并获取发行资格。
(5)计划管理人、销售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咨询机构等联合体成员须在联合体牵头人的协调安排下,为本项目提供法律、审计、评估、税务等相关业务咨询,其中评估机构需提供针对项目公司的股权评估报告和拟入池底层资产的资产组评估报告(可由相同或不同的机构提供两个评估报告),以及由评估机构出具现金流预测报告,所有服务机构需根据REITs项目的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出具专业报告。
(6)联合体牵头人统筹协调各机构开展机构间REITs/权益并表类REITs项目申报所需各项专业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平稳、有序推进。
(7)计划管理人负责发行材料的准备、修订、审核和定稿及申报。根据本项目实施进度,投标人及相关服务机构需要在7月底前完成申报材料初稿撰写。
(8)计划管理人负责协助招标人搭建底层资产架构,作为机构间REITs/权益并表类REITs项目的底层资产来源。
(9)进行产品路演推介与销售,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完成发行,按销售规模承销并募集资金。
(10)计划管理人作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提供存续期管理服务,税务咨询机构提供项目全周期税务咨询服务。
(11)提供业务咨询及其他本项目申报、发行及产品后续管理中的相关事宜。
(12)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遴选符合要求且经招标人同意的有限合伙人(如需)。有限合伙人负责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作为专项计划原始权益人将相应合伙份额转让给资产支持计划。相关费用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
(13)若联合体任一成员中途退出或丧失服务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被监管取消业务资格、主动退出、破产清算等),联合体牵头人作为连带责任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补救方案,包括在原有费用报价范围内,重新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替代机构,同时承担因成员退出产生的全部善后费用(含重新选择成本等),确保退出方无偿移交工作成果并配合交接(含电子数据、监管沟通记录等)。
3.2服务期限
从通过招标确定中标的服务机构与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同订立之日起,至本次项目发行批复有效期结束或双方终止合同;若发行成功,存续期内服务机构仍应按相关规定履行其他后续义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1)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非分公司、分支机构)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总机构授权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加盖总机构公章的相关授权文件。独立法人资格单位与其下属分支机构授权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2)计划管理人须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3)销售机构须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资格。
(4)律师事务所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
(5)资产评估机构须在相应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产评估资格备案;其中开展资产组评估的评估机构(如有),需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一级),并通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备案。
(6)会计师事务所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通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7)税务咨询机构须属于国家税务总局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8)未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后续遴选的服务机构,仍需符合上述相关资质要求。
4.2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被政府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被蜀道集团列入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内部调查的、被蜀道集团认定为严重失信行为或黑名单(D级)的协作方,不得参加投标;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在递交投标文件日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日,不处于因违法违规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暂停或取消开展机构间REITs/权益并表类REITs相关业务行政处罚期间;
(4)在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高级合伙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为行贿犯罪,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交信誉承诺函)。
4.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作内容、费用标准。
(2)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本公告第4.1
(1)条资格要求,计划管理人还需满足本公告第4.1
(2)条资格要求,销售机构还需满足本公告第4.1
(3)条资格要求,律师事务所还需满足本公告第4.1
(4)条资格要求,资产评估机构还需满足本公告第4.1
(5)条资格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还需满足本公告第4.1
(6)条资格要求,税务咨询机构还需满足本公告第4.1
(7)条资格要求。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8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也不能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可由1家计划管理人、不超过2家销售机构、不超过1家律师事务所、不超过1家会计师事务所、不超过2家资产评估机构、不超过1家税务咨询机构等组成,并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其中计划管理人可以同时担任销售机构,若计划管理人未同时担任销售机构的,计划管理人应当与其中一家销售机构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联合体内,允许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电子招标平台开发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4日00时00分至起至 2026年6月2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V3.0”)(https://ztb.shudaolink.com/)进行注册与协作方入库,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6.2招标文件费用须以投标人单位名义通过对公账户转账至蜀道集采平台V3.0(网址https://ztb.shudaolink.com/)生成的子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信息账户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6.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V3.0”,进入投标系统的“我参与的项目”菜单,在对应报名项目的“采购文件获取”菜单中点击“下载”,系统将弹出支付页面;投标人根据页面显示的账户信息完成缴费,并点击“已转账”按钮,查询采购文件费用的缴纳情况。
招标文件单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可在开标完成后根据需要开具电子发票。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包括准备和提交投标文件在内的任何成本费用。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及标书费用金额进行转账导致下载招标文件失败的,后果自负;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6.4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有)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https://ztb.shudaolink.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自行查阅。
6.5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6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无。
6.7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因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在系统中填写的报价金额与开标记录表中金额关联,请务必准确填写。投标文件递交完成,需要在系统中填写相应报价,系统填写分为“发行前费用报价”、“存续期间计划管理费和承销费率报价”、“存续期间跟踪评估费报价”。介于本招标采购项目是非总额报价,投标人需要在“总金额报价”中填写 0,然后选择“其他报价方式”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内容。
7.2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7.3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6月24日14时30分(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V3.0”,在线参与开标过程并按要求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
8.1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投标人应于2026年6月24日11时00分(同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单位名义通过对公账户转账至蜀道集采平台V3.0生成的子账户中。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及截止时间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8.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招采平台V3.0”(网址https://ztb.shudaolink.com/),在投标系统的“我参与的项目”列表中,进入所报名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菜单,根据系统显示的账户信息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操作。
8.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V3.0”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9.温馨提示
9.1投标人注册和在线投标系统操作详见蜀道集采平台V3.0首页导航栏-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9.2 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详见蜀道集采平台V3.0首页导航栏--CA办理栏目。
9.3技术支持
如在平台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详见蜀道集采平台V3.0首页底部的联系方式。
10.发布媒介
10.1本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https://ztb.shudaolink.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tfygcgfw.com)上发布。
10.2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https://ztb.shudaolink.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
11.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1.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https://ztb.shudaolink.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11.2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V3.0”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通过“异议”按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11.3投诉处理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V3.0(https://ztb.shudaolink.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499号蜀道集团大厦10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8-60168869
 
招标人: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3日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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