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磁浮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长沙磁浮快线运营期2026年改革过渡期汽车驾驶外委服务项目的供货及相关服务进行竞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在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参与本项目的竞价。供应商参与竞价视为完全响应本项目的竞价采购公告、资格审查等文件、采购清单、合同、附件等全部要求。
备注:请合格的供应商完成会员加盟后参与项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磁浮快线运营期2026年改革过渡期汽车驾驶外委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NCFJJCG-202601
3.项目控制价:92.72898万元
4.服务期:12个月(2026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如服务期内公司完成改革,将提前终止服务,具体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5.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180天内保持有效。若参与报价则视为响应此报价有效期
二、采购范围
对需驾驶员完成甲方日常公务车驾驶服务工作,包括公司经营工作、机要通信、商务接待、工程建设(若新增)、运营维护、应急抢险救援等相关汽车驾驶服务。进行采购。(详见用户需求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劳务外包或劳务派遣或驾驶服务。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审小组根据本竞价采购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被予以否决。
五、评审方式
1.本项目不允许缺漏项,以总项不含增值税总价进行评审。
2.评审小组从满足本竞价采购公告的供应商中,按照供应商所报不含增值税总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不超过3名中选候选人。若出现两家(含)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情形,则由监督员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选候选人。其中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选的保证。
3.评审小组在报价清单评审时发现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低于企业成本的,或者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当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并否决其竞价。
六、公告时间、澄清时间、报价时间
1.公告时间: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11日止。
2.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17:00止的时间段内登录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进行加密报价并填写澄清内容(如有),并于2026年6月10日17:00至2026年6月11日12:00的时间段进行解密(也可通过系统的预约解密功能进行自动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报价。
3.采购人对本竞价采购公告如有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内容影响供应商报价的,采购人将重新发布竞价采购公告;不影响供应商报价的,采购人将在报价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发布。不足1个工作日的,顺延竞价截止时间。如采购人重新发布竞价公告,所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均须重新进行报价。
4.如采购人接受澄清则按规定流程重新发布竞价采购公告,原已报价的供应商需重新报价,相关公告在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www.hncsmtr.com)、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发布,敬请所有供应商关注。如采购人不接受澄清则按原公告要求执行。采购人保留是否接受澄清意见的权利。
备注:上述涉及的澄清事项,均不另行通知,敬请所有供应商注意。供应商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
七、项目报价要求
1.供应商须按照本竞价采购公告内容、《采购清单》、系统自动生成的报价清单(以下简称报价清单)内容及格式等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中的“含税总价”“不含增值税总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供应商报价须满足“含增值税总报价等于不含增值税总报价与税费金额之和”,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本项目报价不允许有缺漏项,供应商如有报价缺漏项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4.供应商的报价均应是包含了所有隐含的管理费、税金和利润等其他费用的报价。
5.所有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单位为元。
6.若《报价清单》中同样物资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报价时,以最低报价作为评审价,合同签订时以最低报价作为合同价签订。
7.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最终结算以合同约定为准。
8.报价应保证在报价响应有效期内有效。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报价。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9.评审小组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应当予以否决。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总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评审小组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审价。评审小组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应向供应商作澄清。供应商对修正结果进行确认。供应商对修正结果有不同意见或未进行确认的,评审小组应重新复核修正结果,再次按上述程序分别进行确认、复核。
10.供应商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1)对于《报价清单》中已明确品牌的物资,供应商均须按照《报价清单》中物资描述规定的内容进行报价及填写此品牌及型号(含详细参数),若供应商填写的品牌及型号与《报价清单》已有的物资描述(含品牌、型号等)不一致时,则视为无效报价;
(2)对于采购人在《报价清单》中“物资描述”栏内未明确品牌的物资,供应商均须在“品牌”栏中填写所报价物资对应的“品牌”,作为后续合同签订及到货验收的依据,品牌必须填写完整、具体、准确(不能填写“定制”“/”等情况),且供应商所报品牌须符合用户需求书中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要求,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3)近三年与采购单位合同存续期间,非采购单位原因导致合同逾期二次及以上的供应商和与该供应商法人为同一人的响应人。被湖南磁浮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八、处罚规定
1.采购人有权在报价响应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对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等情况进行审查复核,若发现供应商在采购活动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行为,或有不按竞价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如有)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或在采购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不合格供应商处理;被列为中选候选人的,取消中选候选人资格;已确定中选资格的,取消中选资格。同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没收部分或全部竞价保证金,或(和)禁止其一定期限内(最多三年)参与采购人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并出具书面处理决定。除此之外,如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供应商应当给予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中选供应商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未能完全响应报价清单、用户需求书(如有)、附件(如有)、合同要求,以致合同无法订立的;
(2)经查实供应商报价资料弄虚作假的。
2.如果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报价结果签订合同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不符合中选条件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显示已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采购人有权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中选,或重新组织竞价采购。
九、其他
1.本公告同时在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www.hncsmtr.com)、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上登载,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各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城轨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2.供应商上传的有关扫描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的,评审小组有权认定其上传文件未对本竞价采购公告进行响应,并有权否决该供应商报价。
3.供应商因对网上系统操作不熟悉,或因不按采购平台要求操作,或因解密失败,或因其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其资格审查等文件上传失败或损坏的情形,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如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影响了采购活动,采购人可采取措施如延期、延长上传文件及报价解密时间等,以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供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5.有关此次竞价邀请之事宜,可按“第十一条”规定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采购人查询。
6.采购人保留取消本次采购、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7.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向采购人书面提出。
十、异议与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示规定的期限内向采购人内提出。异议的提出与处理按湖南磁浮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十
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磁浮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1302号办公大楼3楼
电话:(0731)-86859785
联系人:黄工
采购单位名称:湖南磁浮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