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北京泰鸿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0MW/41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卢龙县北京泰鸿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0MW/41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泰鸿博储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秦皇岛市泰鸿博储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 1 座独立储能电站,容量为200MW/410MWh,包含储能系统、储能升压站及外送线路。具体建设规模为 100MW/400MWh(4 小时)磷酸铁锂化学储能及 100MW/10MWh(0.1 小时)飞轮储能。
2.1.2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及发包人要求。
2.1.3工期要求:本工程预计2026年7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公司下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2026 年12月31日具备并网条件。实际工期视工程进度情况调整。
2.1.4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
2.1.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储能电站等全部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所有设备材料供货、土建施工工程、安装工程、调试和性能保证(设备调试、设备监造、设备培训、性能试验、试运行);220kV送出工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涉及的并网手续办理、所有涉网试验、验收等)。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及相关协调;协助业主方办理项目所有合规性手续、并网手续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业绩要求: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已完工的容量为100MW/20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1.3信誉要求: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①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已完工的容量为100MW/20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业绩。
②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容量为100MW/20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业绩。
② 施工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已完工的容量为100MW/20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
③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相关证明扫描件。
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需提供)。
⑤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6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4日09:00至2026年6月9日09: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需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已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需办理河北CA,河北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具体注册及办理、下载事宜可电话咨询400-780-9998。)】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2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提出异议方式: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晋泉 0311-69052068,
电子邮箱:ruiheanhuippp@163.com。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北京泰鸿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21190521
电子邮箱:bfgswyz@163.com
9.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卢龙县北京泰鸿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0MW/41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 投标人
| 5000
|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秦皇岛市泰鸿博储能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县城工业园区武山路东侧、永乐街北侧0001幢105室
联 系 人:许工
联系电话:13601381066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1层
项目负责人:常晋泉
电 话:0311-69052068
传 真:0311-69052033
邮 箱:ruiheanhuipp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