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安市泰山热力有限公司泰城既有小区及城中村供热设施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泰山热力有限公司泰城既有小区及城中村供热设施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山热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J-GC-20260602-01-01/02 2.2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热力有限公司泰城既有小区及城中村供热设施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 2.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泰安市 2.4建设规模:为完成泰城既有小区及城中村供热设施改造项目450万平方米的改造量,计划对该项目一次网、换热站、二次网(含单元立管)、室内采暖系统设计进行招标。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一次网及换热站部分施工图深化设计项目; 二标段:二次网(含单元立管)施工图深化设计及室内部分施工图设计项目。 备注:投标人可同时投报本项目的两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当同一单位同时在本项目两个标段均排名第一时,按照标段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2.6招标范围:主要包含泰城既有小区及城中村供热设施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主要工作任务:一次网、换热站、二次网(含单元立管)施工图深化设计以及室内采暖系统施工图设计。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施工图审查等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施工现场技术服务、及招标人认为需要设计的其他内容;以上内容均完成档案归档、档案电子化移交等相关工作、提供项目审批所需的技术文件、协助业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配合业主进行竣工验收。 2.7服务期限:3年(2026-2028年)。 2.8招标控制价:163.49万元,其中一标段为66.00万元,二标段为97.49万元。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资质满足下列之一即可: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证书,拟投入人员相关资格证书上标明的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若证书中无法体现与供应商关系的,须同时提供该人员自2026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资质满足下列之一即可: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证书,拟投入人员相关资格证书上标明的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若证书中无法体现与供应商关系的,须同时提供该人员自2026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2026年06月0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5.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3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4售价: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方式: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精细化服务→建设工程→我是投标人中下载查看。 6.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山城建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泰安市泰山热力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办事处金山西路69号 联系人:刘磊 联系电话:0538-8202905 8.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博越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朱志霞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盘古天地2号楼807室 电话:0538-6366692 9. 异议(质疑)与投诉 线上异议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泰公管联席办〔2022〕10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9.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 联系人:朱志霞 联系方式:0538-6366692 9.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监督部门: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0538-53312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