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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市高新技术创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19#楼电子与智能化系统工程选择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福建
发布时间:2026-06-0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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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公告1.选择条件
南平市武夷新区高新技术创业园一期提级改造工程、南平市高新技术创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智谷蓝光项目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审批闽发改备[2025]H050020号、闽发改备[2025]H050059号、闽发改备[2025]H050060号文批准建设,南平市武夷新区高新技术创业园一期提级改造工程、南平市高新技术创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智谷蓝光项目 建设单位为福建武夷高新技术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南平武夷新区创领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南平武夷新区智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人为南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南平市高新技术创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19#楼电子与智能化系统工程进行公开选择。
2.项目概况和选择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新岭片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南平市高新技术创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19#楼电子与智能化系统工程,工程造价约1235.5452万元。
2.3.选择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2)选择类型:专业分包;
(3)选择范围和内容:
①本项目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智能化工程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
②若土建已预留用于智能化的配套结构(包含但不限于预埋件、预留洞等)不适用于智能化时,承诺人自费重新实施配套结构(包含但不限于凿除、开槽、打孔、封堵等)且不得提出索赔,其费用已包含于承诺报价中,选择人不予另行支付。
③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设计单位完成智能化工程的施工图(提供参数等内容)同时配合设计单位深化施工图设计。
2.4.选择控制价(即最高承诺限价,下同):1235.5452万元;
2.5.工期要求:2026年8月20日前本工程全部内容。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按选择人的要求,其中配合建筑智能化专项深化设计周期: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 30日历天内配合完成专项设计。(注
:1、若项目业主单位等上级部门要求提前完成部分节点任务,中选人须无条件配合完成节点任务。
2、因本项目工期紧张,中选人进场后须无条件配合土建施工队伍完成选择人下发的节点任务。)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质量要求:
①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②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选择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承诺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分包项目要求承诺人须具备住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贰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承诺人拟担任本分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分包项目负责人,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承诺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本分包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承诺。选择人接受联合体承诺的,承诺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分包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承诺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分包项目在规定媒介发布选择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分包项目在规定媒介发布选择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自本分包项目在规定媒介发布选择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分包项目在规定媒介发布选择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造价4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工程或4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采购:业绩合同内容应包含礼堂、游泳池、会议室、舞台类似智能化系统之一。
3.5.其他资格要求:/。
3.6.本分包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承诺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选择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选择者,请于2026-06-03 18:00:00至2026-06-25 08:3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np.gov.cn/np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选择项目电子选择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承诺人获取选择文件后,应检查选择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选择文件应具有选择人和选择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选择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选择人对选择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审办法和定选方式
5.1.本分包项目采用的选择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选法(B类)。
5.2.本分包项目选择采用的定选方式:依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中选人。
6.承诺保证金的提交
6.1.承诺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承诺截止时间前。
6.2.承诺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6.3.承诺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本项目承诺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承诺人保证金使用下列任意一种形式提交:现金(指电汇或银行转账)、电子保函(含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具体详见承诺须知前附表。
7.承诺文件的递交
7.1.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承诺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6月25日 08:30;
承诺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承诺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承诺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择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选择人:南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顺昌街213号祥乐苑15幢 ,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8768955 ,
传真:/
联系人:郑先生
选择代理机构: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顺昌街213号祥乐苑15幢一层,邮编:342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5622889,13860048400,
传真:/
联系人:陈科军、刘秀勤(项目负责人)
 
监督机构名称:南平武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99-887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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