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项目区域 | 石家庄市 |
| 概况 | |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026年中心机房基础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采购2026年中心机房基础设施设备维保服务,期限一年。
2.2招标范围:中心机房供配电系统、暖通系统和弱电系统的基础设施设备维保服务,包括柴油发电机、UPS、蓄电池、配电柜、列头柜、互投柜、精密空调、VRV空调、湿膜恒湿机、轴流风机、新风机、化学过滤机组、消防主机、烟感、温感、钢瓶、动环系统、大屏显示、信息发布和入侵检测等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力量雄厚,售后服务及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须提供一个2023年1月1日(含)后的中心机房基础设施设备维保服务200万元以上(含)的实施案例,合同甲方须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省级农村信用社(省级农商银行、省级农商联合银行),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原件扫描件、至少一张有效发票原件扫描件(需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截图)或其中标公告网页截图(需附中标公告网页链接)、案例甲方证明人联系方式。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签订乙方须为投标人。(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省级农村信用社(省级农商银行、省级农商联合银行)范围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要求内容相同)。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软件、硬件或其他要求)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6)符合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列入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供应商黑名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6-04 09:00:00至2026-06-24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项目招标者,请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段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澄清及变更一经发布则视为投标人收到,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有疑问可拨打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0311-616进行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6-25 09:30,地点为使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锁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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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及评审过程执行“双盲”评审政策,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体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不按暗标编制要求编制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按无效投标处理。
7.2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请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7.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7.4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7.5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0311-616。 7.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渠道和方式: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提出;受理单位: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志卫;电话:0311-8366221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机关纪委
电话: 0311-66009191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026年中心机房基础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投标人300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026年中心机房基础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投标人/供应商 | 300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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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9号河北农信大厦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靶场街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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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邮编: | 05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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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经理、刘经理 | 项目负责人: | 张志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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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1-66009840/66009465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1-83662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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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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