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佳木斯市四丰山水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配套附属设施 | |||||||
|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盖章) | 佳木斯市恒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
| 项目批准文件 及文号 | 企业备案承诺书 (2409-230811-04-01-471866) | |||||||
| 主要建设内容 | 配套附属设施 | |||||||
| 招标项目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投资估算(万元) | 备注 |
| 1 | 佳木斯市四丰山水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配套附属设施 | 配套附属设施 | 公开招标 | 2026年6月 | 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75 | ||
|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2、信誉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查询结果需体现查询日期)。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查询结果需体现查询日期)。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
| 备注 |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