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 北海市人民医院广西海上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家具(补充)采购项目 | 核心参数要求: 采购目录: 办公桌; 参数要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 1批 | 401213.69 | - |
|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 1.交货(交付)时间: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个日历天内 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达到交付使用标准。 |
| 2.交货地点 | 北海市人民医院广西海上紧急医学救援中心 |
| 3.付款时间和方式: |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30%货款;全部货物交付、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结算总金额的97%货款;待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结算总金额的100%货款(不计利息)。转账前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合法的等额普通发票。 |
| 4.质量要求: | (1) 货物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及环保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 (2) 竞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家具主体、五金配件、涂料等)的材质、品牌、规格、型号、颜色、工艺等,必须与采购需求、样品(如有)及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完全一致。 (3) 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采用优质材料与配件制成。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结构、表面、功能在质保期内及预期使用寿命内应保持良好。 (4) 货物在生产过程中及出厂前,供应商应进行严格检验。货物运抵现场安装前,采购人有权进行到货初检,对存在包装破损、数量不符、明显外观缺陷或与要求不符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 (5) 供应商在每批货物交货时,必须随货提供该批次货物的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出厂检验报告及符合本项目要求的环保检测报告。所有检测报告结果必须为合格。 |
| 5.保修和服务要求: | (1) 本项目质保期为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 质保期内,货物出现任何非人为因素导致的质量问题或故障,供应商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或更换服务。响应及处理时限如下: a. 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后,1小时内电话或在线响应,4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 b. 一般性问题(如配件松动、轻微异响、五金件更换等)应在12小时内修复。 c. 严重问题(如结构开裂、主要部件损坏等)应在7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并开始维修或更换。如需返厂,应提供备用件。 |
| 6.其他要求 | (1) 严格按国家“三包”规定执行。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承担质量担保责任。 (2) 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免费移除安装垃圾。供应商需负责现场测量(如需)、组装、摆放、调平及清洁。安装完成后,供应商技术人员应对采购人指定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其能独立、安全、熟练操作和使用各项功能(如可调节桌椅、储物系统等)。 (3) 货物包装应坚固可靠,具备良好的防潮、防震、防磕碰性能,确保长途运输及装卸安全。因包装不善造成的任何损坏或遗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4) 本项目明确不接受进口产品。 (5) 供应商须在报价中充分考虑所有费用,包括货物本身、标准配件、备件、专用安装工具、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税费、质保期服务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6)为保障供应商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真实具备按照合同履约的能力,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将通过对相关网站查询、核对原件等方式,对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涉及的检测报告等关键证明资料进行真实性复核。复核情况将进行详细记录并纳入采购档案管理。若发现成交供应商无法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与响应文件内容不符,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将立即书面报告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对该供应商作出废标处理,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
| 7.投标报价要求 | 本项目采用货物单价报价方式,供应商须针对采购需求中所列货物,逐项填报各货物单价;若单价报价超出单价限价,其响应将作无效处理。价格评审仍以全部货物的报价总价作为依据。单价限价详见《附件:北海市人民医院广西海上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家具(补充)采购项目需求技术参数需求表》 投标报价为供应商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所投产品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总和。货物采购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
| 8.验收 | (1)验收标准:依据本合同约定、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验收分为到货初验和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在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后进行。供应商、采购人共同清点数量、核对型号规格、检查外观工艺、测试使用功能。全部符合要求后,双方签署货物验收报告,质保期自验收报告签署之日起计算。 (3)采购人认为必要时,有权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出具检测报告。如抽取的货物检测报告结果不合格,则视为货物不合格,须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整改,如因此过程耽误交货时间导致采购人不能及时使用货物造成损失的,供应商承担由此所造成全部损失。验收所产生的劳务费、检验费等相关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4)如验收中发现货物与要求不符、存在瑕疵或文件不齐,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部分或全部货物,要求更换、退货,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5)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视为供应商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货物,并追究供应商责任,同时报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6)最终制作方案:双方在家具安装现场实地复核家具外形、颜色、尺寸,双方签字确定最终制作方案,供应商应按最终家具的复核尺寸进行加工生产,尺寸(除标记▲三角符号外)调整误差在±5cm以内的,按成交单价结算。 |
|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供应商必须自行完成本项目的生产、供货、安装及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