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修改公告 (江宁分中心) 中科院南京分院麒麟科技园项目A3-5#楼施工总承包工程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JNFJ2501619-01SGGH
| 项目名称: | 中科院南京分院麒麟科技园项目A3-5#楼施工总承包工程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6月03日 17:3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根据5#楼建筑施工图中内容,需涉及4#楼已建建筑,原窗户拆除及内填200厚整压加气块砌体封闭,此部分施工内容是否在我方施工范围内?
回复:现场已完成4#楼窗洞封堵。
2、招标文件中未明确付款形式,能否约定付款形式?如电汇、银行承兑或其他?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是否接受?
回复: 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执行,具体缴纳事宜咨询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履约保证金以上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均可接受。
4、专用合同条款11.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调整。”能否调整为主材超过±5%可调差?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5、专用合同条款3.2.1:“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违约金 2000元/天;一周2次或二周5次不到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专用合同条款8.5.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拖延一天2万元的标准向出资人支付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 5%。”以及质量罚款等能否明确累计多项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条款内容修改为:勘察报告。
7、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招标文件暂估价”条款内容修改为:本工程的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
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 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确定方法”条款内容修改为: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
9、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增加:附件14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详见澄清修改后招标文件。
10、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条款,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11、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条款,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12、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合同条款3.7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条款,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13、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2.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条款,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14、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3.1 合同价格形式条款,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15、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6.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16、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附录资格审查承诺书调整,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17、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调整,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18、图纸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bduLAFk8opxR1O2rW4chg 提取码: t43v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18日 09:00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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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汇科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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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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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麒麟科技创新园智汇路300号B单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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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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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 025-52102011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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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1001831002228001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