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26.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新增要求 | 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 根据《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管理规定,该证书不可上传云南省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须现场递交《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复印件。 证书复印件递交相关事宜: 1、递交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前30分钟开始收取);注: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复印件将不予接受; 2、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大厅; 3、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递交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规定的地点递交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上述证件资料将不接收证书复印件。 (2)证书复印件密封要求:必须密封完好,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外封套上注明供应商名称等相关信息。 (3)证书复印件递交过程中严禁拍照、录音、摄像。 4、各供应商所递交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复印件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不予退还。 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不变。 |
| 附件下载:(发布稿)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补遗后终稿).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