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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交易公告】宁德市医院东侨院区538个停车位一年租赁使用权交易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福建 宁德
发布时间:2026-06-0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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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德市医院委托,拟对以下出租项目编号XNDGGZYTDCQ2026010进行公开征集承租人,特邀请符合本次项目标的潜在竞价人参与竞标:
一、出租标的基本信息表:
 

合同包
标的名称
宁德市医院东侨院区538个停车位一年租赁使用权
出租期限
一年
1
面积(㎡)
7130.00(538个停车位)
交易保证金(元)
50000.00
租金挂牌价(元/年)
564900.00  
租金年递增(%)
0
租金支付方式
按季度支付
竞价加价幅度
100元或100元的整数倍
标的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3号
是否有原承租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原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自由报价时间
2026年6月17日8:00— 2026年6月18日9:00整
限时报价时间
 2026年6月18日 9:00整
保证金子帐号
兴业银行_市直:137010100100103127053424
适用经营行业或用途
停车场有偿服务管理

注:标的以现状为准(公开竞价文件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租金挂牌价指首年租金;竞价人竞价的也是首年租金。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开户账号:(以标的所对应的保证金子账号为准)
竞价人应按以上银行转账存款指定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价人参与本次竞标应使用统一的竞价人全称(包括交易保证金汇款人全称、标的竞价注册、签订合同名称以及提交的竞价文件材料等),否则竞价无效。出租标的为多个合同包的,竞价人应按自身竞价的合同包标的交纳交易保证金。
二、竞价人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三、标的要求:
1、本项目不可行使联合体竞价;
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
3、福建省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
围具备停车场管理服务范围的相关公司。
4、承租方需取得由国家认监委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涵盖停车场管理服务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认监委相关网站查询应在有效期内)  
5、竞价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实际建筑设施及车位分布、消防疏散通道,人员配备、应急措施、紧急疏散等收费系统具体措施提供合理有效整体管理方案,并附图纸说明加盖竞价人公章。
6、承租方应具有应对医疗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的相关服务经验。需有与租赁标的类似的三甲医院医疗机构公共建筑的停车场管理业绩经验,管理车位数不少于500个(以便突发公共卫生等事件车场管理能快速无条件配合医院采取必要的措施),承租方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成交合同复印件以及服务医院加盖公章的服务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7、租赁标的位于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东路13号宁德市医院,院区共有1238个车位、其中700个车位作为院内职工、公务用车等免费停放,538个用于出租;地面、地下车位已划线,过道及其他未划线为公共区域不得作为停车使用。医院内部职工及公务车辆现有2547部,中标方应接受所有职工及公务车辆免费停放的要求,如职工车辆增加,中标方也不得收取停车费。
8、租赁用途:仅限停车场。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停车场使用功能,只能作为停车场管理经营使用。
9、在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声誉,如有承租方人员出现违反相关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
10、承租方本身需具有相应人数的管理层团队,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和固定管理层(5人以上)近一年的社保证明(时间:2025年5月至2026年5月,加盖公章)。
11、承租方负责日常维护并妥善使用医院提供的道闸、智能收费电脑等设备,正常的保养维护均由承租方负责;如遇大的损坏或者涉及系统性故障的应报备由医院相关部门处理。停车场产权及相关一切附属设施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期满后,停车场所有设施交付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12、承租方将停车场设施交付出租方时,需经双方核对设施完好无故障。设施有故障时,承租方需对故障进行修理恢复,保证正常使用,否则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修理费用或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3、所有车辆按核定停车位停车,做好院内交通引导,保证车辆畅通;承租方负责核定车位内车辆停放管理服务费的收取,出租方公务车辆、院内职工用车、在医院执行公务(车身或车牌体现公务车辆)、抢险救援、医院聘请专家会诊车辆或无偿为医院服务的车辆(以医院安全生产科提供车辆信息为准)不予收费,其它外来车辆收费标准按照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宁发改服价[2023〕13号)执行。保障全院车辆有序停放、行驶安全和车辆安全,做好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以及全院范围内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安全保卫服务等。
14、为保证出租方区域内消防、办公场所和公共区域的安全以及车辆的规范停放、有序行驶。承租方每日至少需要派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用工标准的工作人员35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配备持保安证人员不少于10人)对出租方的停车场实行24小时全方位管理(承租方自主招工,自定、自负工资、保险、劳保福利及其他一切费用,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于安全生产科备案,发现有违纪违法或不服从管理的,出租方有权责成承租方换人)。所派人员须具备义务消防员素质,并作为医院内部安全防范力量,在医院发生突发事件、医患纠纷时,可应医院的需求快速集结,协助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
15、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停车场以及停车场营运许可的一切相关证件手续守法经营,按期年检,自行完税,自行承担经济、法律责任;承租方应当将《营业执照》等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相关证明、价格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标价牌等有关证照统
一、规范悬挂于停车场办公场所内显眼位置。
16、承租方必须出具停车收费合法有效的停车票据,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税收管理制度使用发票,不得使用假发票和涂改使用与本单位不相符的票证。
17、承租方在停车场经营过程中,应确保安全经营和安全生产,并承担经营生产过程中的消防、用电、治安等一切安全生产责任。
18、承租方应自觉维护好停车场的秩序,所有人员应统一着装、统一装备、统一指挥手势,工作期间必须佩戴胸牌,保持态度和蔼。应强化人员的业务技能,职业道德,确保良好的执勤形象与热情服务的工作态度。规范停车场工作人员言行,文明服务,减少冲突,若出现纠纷(如停放车辆丢失、刮擦、焚烧等),由承租方承担赔偿等民事及法律责任,如造成出租方财产损失承租方应按实赔偿。
19、承租方必须负责看护保管车辆。发生在出租方停车场内的一切车辆丢失、刮伤、赔偿、交通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与法律责任。
20、承租方负责停车场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因保管不善造成停车场损坏的,承租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1、停车场内新增的临时设施(如引导标识牌、隔离路锥等)由承租方提供并自行保管维护并按照出租方要求设定摆放;负责停车场内的环境卫生,保证地下车库的安全、干净、整洁,有责任维护和配合保洁人员保持停车场及其周边的环境卫生,每日需要安排人员巡查并负责清理地下车库遗留的垃圾。
22、承包期间,若因医院施工建设,需占用部分停车位,承租方需无条件服从并配合,在接到通知后,将需要使用的位置清空,出租方在不影响安全通道畅通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开放相应的区域弥补所占用车位,但不调减或增加承租租金,除了不可抗拒的原因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要求调减承租租金;
23、承租方对停车场只有经营管理权,不得擅自处置停车场,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将停车场转租、转借、转让、抵押或赠与给第三方使用或经营,不得在出租方区域内做任何广告。
24、严格履行投标方案中针对宁德市医院医院现状所采取的措施、停车场车辆管理规定、守则、负责人职责、值班员职责以及交通意外事故的处理预案。
25、新承租方须妥善处理与原承租方之间的交接工作,确保医院秩序正常。
26、承租方应先行对出租方所提供的场地进行了解、考察和测量(如车流量、车位周转率、运营成本等),一旦竞价成交则默认接受出租方场地的一切现有状况,不得提出质疑及变更,因承租方盲目报价造成亏损影响出租方停车场安全稳定秩序造成损失,出租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7、承租人需要负责医院停车场中87个机动车充电桩的日常运维,保险以及投诉纠纷处置,并按实际发生的充电费缴纳给出租方,充电桩停车位仍按其他车位一样收取停车费,在医院车位紧张时优先解决停车问题。
四、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五、竞得条件:竞价人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核且获得项目标的最高有效报价的,为标的竞得人。
六、查看及下载《公开竞价文件》时间:自项目出租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潜在意向竞价人可登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http://ggzyjy.xgw.ningde.gov.cn/)免费下载、查阅项目公告、《公开竞价文件》、《操作手册》等交易相关材料,并按上述材料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价。
七、注册、报价、上传竞价材料:意向竞价人登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网站https://220.161.207.254:8085/ndhy/login_cq.aspx?ReturnUrl=%2fndhy进行网上注册(报名)以及竞价操作流程。具体竞价规则详见《公开竞价文件》。
八、公告时间: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15日(若竞价结束前无竞价人报价,公告期限自报价结束之时起顺延五个工作日,如有竞价人报价,本项目即告终止或另行通知。公告期限顺延五个工作日后仍无竞价人报价,公告期限以五个工作日为周期继续顺延,直至2026年9月17日止)
九、标的看样时间: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15日(须提前预约),委托单位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60398811。
十、报名和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2026年6月15日17时。

一、意向竞价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竞价材料提交方式:
意向竞价人在2026年6月15日17时前,将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以电子形式(扫描件或照片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传至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系统网站https://220.161.207.254:8085/ndhy/login_cq.aspx?ReturnUrl=%2fndhy否则交易无效(以交易系统时间为准),意向竞价人在公告期内可对上传的材料进行修改,项目公告期结束后不允许修改。
竞价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需提供:
 1、竞价人须具有福建省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停车场管理服务范围的相关公司。(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照片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经意向竞价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公开竞价文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该项材料];
4、经意向竞价人签章的竞价人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开竞价文件》)(加盖公章);
5、提供竞价保证金缴纳凭证;
6、承租方本身需具有相应人数的管理层团队,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和固定管理层(5人以上)近一年的社保证明(时间:2025年5月至2026年5月,加盖公章)。
7、承租方需取得由国家认监委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涵盖停车场管理服务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认监委相关网站查询应在有效期内)(需截图加盖公章上传。)  
8、竞价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实际建筑设施及
车位分布、消防疏散通道,人员配备、应急措施、紧急疏散等收费系统具体措施提供合理有效整体管理方案,并附图纸说明加盖公章。
9、承租方应具有应对医疗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的相关服务经验。需有与租赁标的类似的三甲医院医疗机构公共建筑的停车场管理业绩经验,管理车位数不少于500个(以便突发公共卫生等事件车场管理能快速无条件配合医院采取必要的措施),承租方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正规成交合同复印件以及服务医院加盖公章的服务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10、《公开竞价文件》第二章“标的内容及要求”中规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意向竞价人按以上规定提交竞价材料,通过资格审查即可成为合格竞价人进入竞价大厅竞价。

二、疑议与澄清:意向竞价人对本次项目发布的项目公告、《公开竞价文件》有疑议的,应在公告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向本中心提交书面材料。经核实,确需修改或补充说明的,委托方和本中心应在报价开始时间前进行修改或补充,调整内容将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xgw.ningde.gov.cn/进行补充公告,补充公告内容视为《公开竞价文件》的一部分,本中心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或口头疑议的不予受理。

三、服务信息:
项目经办人:小张 咨询电话: 0593-2250360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13室 )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6月3日
附件:
竞买人操作手册2022.docx XNDGGZYTDCQ2026010宁德市医院东侨院区538个停车位一年租赁使用权出租竞价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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