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205国道江山峡口大桥至保安路口段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 | 项目代码: | 2018-330881-48-01-075445-000 | ||
| 招标人: | 名称:江山市畅达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江山市区南门路8号 |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昌化路18号 | ||||
| 联系人:吴贵林 | 联系人:吴健菠 | ||||
| 电话:13732503241 | 电话:13588805015 | ||||
| 标段(包)名称: | 205国道江山峡口大桥至保安路口段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 | 标段(包)编号: | A3308010910000477001001 |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205国道江山峡口大桥至保安路口段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号补遗书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第2.3款和第3.2款的规定,招标人─江山市畅达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2页),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江山市畅达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日 205国道江山峡口大桥至保安路口段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号补遗书 一、对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问1: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附录5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请问,项目经理此前的在建项目已实际完工,提供由项目发包人盖章的《项目经理退场证明》,是否满足要求? 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及投标文件格式规定要求执行。 问2:投标人须知4.2.2: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上传至投标工具中对应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模块,技术文件上传至投标工具中对应的‘技术标’模块;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投标工具中对应的‘商务标正文’模块。请问此处要求的“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是否指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除《施工组织设计》以外的所有资料?此处要求的“技术文件”,是否指《施工组织设计》?以上疑问,恳请贵方予以书面澄清或答复。 答:第一个信封模块不得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 ||||
| 行政监督机构: |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 电话: | 0570-3826620 | ||
| 信息来源: |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6-03 11:53: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