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装载机驻站物料倒运服务项目 | 装卸搬运服务 | / | 3500000.000 | 元/方 | 详见招标文件 | 北京混凝土 | 本项目共需求至少13台装载机,其中电动轮式装载机至少需求12台。 |
| 项目概况:北京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托管单位2026年装载机驻站物料倒运服务项目,投标人为我公司6个站点提供装载机驻站物料倒运服务。本倒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将砂石料等原材料在存储场地打堆、起二层、从存储场地输送至搅拌机的上料口等厂区范围内的倒料事项,同时包括院内(机组下废料清理,清掏泥浆,渣土装车等辅助性工作)、院外零星清运的服务,如有大量的临时性服务另行协商。此次招标所需的装载机必须为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排放标准的燃油轮式装载机(国四排放标准)或电动轮式装载机,电动装载机所需的充电桩需投标方自行安装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此项目预计方量为350万方,具体以实际生产量为准;本项目共需求至少13台装载机,其中电动轮式装载机至少需求12台。 项目要求: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纳税人单位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涉及本项目领域;并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装卸服务费发票,税率为6%);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技术要求: (1)投标人需要提供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排放标准的燃油轮式装载机(国四排放标准)或电动轮式装载机,本项目投标人需提供至少13辆有效车辆,其中必须至少提供12辆电动轮式装载机。证明材料须提供发动机铭牌照片、出厂合格证。若车辆所有人非投标人,在满足上述车辆要求情况下还需提供相关合作协议或合同。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且符合要求的车辆,为本次投标的有效车辆; (2)投标人所配备驾驶人员需要提供装载机操作证,投标人所配备的驾驶人员年龄需超过十八周岁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且符合要求的司机,为本次投标的有效司机。 3.其他要求: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此项为务必响应的实质性条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报价。 (注:购买标书、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账户须为公司账户,且户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备注“物料倒运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物料倒运服务项目标书费;请将银行回执扫描件上传阳光招采平台。已递交过18000077-ZB-2026-0065《北京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托管单位装载机驻站物料倒运服务项目》标书费、投标保证金的公司,无需再次递交本项目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但仍需上传标书费、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到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