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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茶白片区茶山单元G-02a地块建设项目、温州市茶白片区茶山单元G-02b地块建设项目设计[A3303010410008122001001]

公告-招标公告
浙江
发布时间:2026-06-0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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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澄清修改信息</span>
项目名称:
温州市茶白片区茶山单元G-02a地块建设项目、温州市茶白片区茶山单元G-02b地块建设项目设计
项目代码:
2603-330304-04-01-762724
招标人:
名称:温州学城智谷园区运营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同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学科技园1号楼922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

联系人:周森达

联系人:黄利义
电话:15068270227
电话:0577-88757888
标段(包)名称:
温州市茶白片区茶山单元G-02a地块建设项目、温州市茶白片区茶山单元G-02b地块建设项目设计
标段(包)编号:
A3303010410008122001001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备案编号:〔2026〕021号
工程名称
温州市茶白片区茶山单元G-02a地块建设项目、温州市茶白片区茶山单元G-02b地块建设项目设计
编号
01
电话/传真
0577-88722555/13868321239
联系人
许博文  

一、招标文件补充及修改:
1、本项目招标编号为“A3303010410008122001001”。
 
2、本项目为两个招标人,电子招标书由温州学城智谷园区运营有限公司制作生成,投标函自动生成只有一个招标人为有效,无需重新上传投标函。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
“☑工程设计收费,指工程设计机构接受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收取的费用。”,现修改为:“☑工程设计收费,指工程设计机构接受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和项目所需的配合工作等服务收取的费用。
 
4、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中:
“5)如出现合同条款“附件6:设计费用明细及支付方式”的终止合同的情况,则补偿费由招标人支付。”,
现修改为:“5)如出现合同条款“附件6:设计费用明细及支付方式”的终止合同的情况,则补偿费由中标人支付。”
 
5、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款重新招标:“□(3) 采用设计方案招标的,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现修改为:“☑(3) 采用设计方案招标的,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1)评分范围:通过2.1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③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 。”此段文字描述删除。
 
7、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报价得分计算偏差率<0中:“投标报价得分=E+偏差率×100×E2,E1=0.5” ,现修改为:“投标报价得分=E+偏差率×100×E2,E2=0.5”
 
二、投标人疑问回复:
1、问:按照设计要求所示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创新型产业用地),请明确该用地内非生产性建筑占地及面积比例是否按照工业用地要求中的7%非生产性建筑占地面积和15%非生产性建筑面积来控制?如不是,请提供相关占比要求。
答:是。
 
2、问:请明确该项目用地G-02a与G-02b是否可以进行整体设计,相邻两个地块之间是否需要进行建筑退界。
答:可以进行整体设计,地块间退让暂不作要求。
 
3、问:请明确G-02a地块西侧规划预留轨道1号线性质是干线、支轨还是专用线?以及地面及地下建筑的退让距离。
答:暂按干线要求进行控制。
 
4、问:请明确设计要求中“地块后续建设应预留轨道站点的出入口及附属设施”的位置及面积要求,以及该部分设计是否做为此次评标内容。
答:“地块后续建设应预留轨道站点的出入口及附属设施”的位置及面积要求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不作为此次评标内容。
 
5、问:请明确G-02a地块中需集中设置的100个社会停车泊位设置是否有位置要求,设置在地面还是地下?
答:地下集中设置。
 
6、问:基于设计任务书中的创新产业要求,请明确此次设计对生产空间单元面积、层高、荷载等设计参数是否有要求,如有,请提供相关数据。并明确此次设计中是否需要考虑及按照工业上楼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设计。
答: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7、问:请明确项目用地的的机动车出入口开设方向,用地南侧是否可以进行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并明确周边用地性质,提供上位规划及用地规划文件。
答:根据设计要点,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8、问:投标方案文本页数、文件大小是否有规定?
答:投标方案文本页数未作要求,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问:地块规划要求建筑限高100米,该限高是否为机场技术作业控制区内要求的建筑和构筑物最高点高度?
答:按设计要点建筑限高执行,不在机场技术作业控制区内。
 
10、问:两个地块的非生产性建筑面积占比是否可以统筹考虑?
答:不可统筹考虑。
 
 
11、问:标书有误
 
 
 
 
 
答:已修改,见本补充纪要
一、招标文件补充及修改。
 
12、问:关于标书文件中附件内设计任务书中,创业型产业要求:
 
其中的产业面积比例是否有具体要求,是否需要提供住宿空间?
答:产业面积比例以及是否提供住宿空间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13、问:关于投标文件中设计要点内的其他:建议G-02a和G-02b地块后续同意设计、共同开发。
 
那么其中的俩各地块之间的红线范围,是否可以进行突破?例如:地上建筑或连廊置于地块之间红线之上。
答:建筑退让暂不作要求,建筑主体不建议横跨红线之上。
 
14、问:关于G-02a和G-02b俩个地块的开发问题,是否会考虑分期建设?
答:统一设计,暂定同期建设。
 
15、问:关于G-02a地块西侧有条轨道线,是否有详细的轨道范围图纸?
答:没有。
 
16、问:该项目是否有做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有能够提供?
答:暂不提供。
 
17、问:G-02a与G-02b地块是否可以看成一个整体,通盘考虑?地上建筑是否可以不需要退让G-02a、G-02b地块之间的用地边界?如果建筑主体一定要按照用地边界退让,那么两个地块之间是否可以设置连廊、室外平台等连接体?
答:投标人自行考虑。
 
18、问:G-02a 与 G-02b 两个地块规划指标能否合并统筹统一核算,整体严格满足容积率≤4.5、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管控要求,允许单块地块局部指标适度突破,仅以两地块合计整体指标达标为准。
答:不允许,单个地块指标各自满足。
 
19、问:根据《温州市茶白片区茶山单元G-02a地块设计要点》中“在权属单位协商一致且满足地下空间开发安全的前提下,G-02a和G-02b地下空间可互联互通,地块间地下建筑退让可不作要求。”互联互通是指两个地块的地下室仅仅做个连接通道,还是地下室可以满铺、横跨用地边界?
答: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20、问:根据《温州市茶白片区茶山单元G-02a地块设计要点》中“地块西侧高科路规划预留设置轨道1号线......地块后续建设应预留轨道站点的出入口等附属设施用地。”地块周边轨道1号线是否有相关图纸,有的话请提供;没有的话,请明确保护范围。
答:没有,投标单位根据规范自行考虑。
 
21、问:设计任务未明确地上建筑具体功能需求,请进一步明确地上建筑的功能定位及使用要求。
答: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的内容自行考虑。
 
22、问:本项目是否可以按照《温州市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第五部分中第九条“允许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到30%”执行?
答:投标阶段暂不考虑。
 
23、问:项目配套建设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其用地面积、建筑面积配比标准,需按两个地块分别单独遵照规范达标执行?还是可将 G-02a、G-02b 地块合并统筹统一核算,以整体总用地、总建筑面积核算占比并满足规范要求即可?
答:单个地块指标各自满足。
 
24、问:请明确本项目是否采用出售模式;若考虑对外出售,请明确产权分割单元划分标准,并说明是否设置最小、最大面积控制要求。
答:不采用,具体单元控制由投标人根据市场自行考虑。
 
25、问:本项目东侧为住宅用地,为满足日照分析要求,请提供东侧住宅用地的相关规划总平面图。
答:现提供,见本纪要附件。
 
26、问:设计方案文本是否有页数要求?
答:否。
 
27、问:西侧高科路轨道一号线是否有详细资料,或明确保护线范围和附近站点位置。
答:没有相关资料。
 
28、问:是否允许设置非生产性用房,如配套的宿舍及食堂、办公等功能,有无面积比例限制?
答:根据工业项目规范,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29、问:厂房单层面积及层高、柱网、楼面荷载等有无具体要求?
答:投标人自行考虑。
 
30、问:设计要点交通组织中:G-02a地块西侧靠高科路区域需为G-02c地块预留机动车出入口及出入口通道,G-02c地块能否与G-02a地块共用出入口?
答:根据图则要求,G-02a地块西侧靠高科路区域需为G-02c地块预留机动车出入口及出入口通道。
 
31、问:两地块经济技术指标是否可以统筹考虑。
答:单个地块各自满足经济技术指标。
 
32、问:标书附件设计任务书中第二节第三点,创新型产业要求:有较多产业,两地块功能是否需要兼容所有列出的产业要求?是否有侧重哪些产业?
答:建议投标单位在设计过程中需考虑多产业兼容性。
 
33、问:两地块之间是否需要退让各自的用地边界?
答:不需要。
 
34、问:能否提供轨道一号线的红线范围?科创路与高科路相交处是否有设置站点?
答:暂时没有相关资料。
 
35、问:请提供东侧住宅地块总图CAD,后期需要做日照分析。
答:现提供东侧住宅地块总图CAD,见本补充纪要附件。
 
36、问:G-02a、G-02b在科创大道禁止开口线外是否能开机动车口。
答:投标人根据规范自行考虑。
 
37、问:两地块指标是否可统一成一体去满足规划指标,还是说两个地块单独满足。
答:两个地块单独满足。
 
38、问:规划设计要点上,G-02a和G-02b地块后续统一设计、开发,是否可以理解为上部建筑可不管两地块中间的红线去设计建筑,还是说统一还是统一设计开发,但要尊从两地块红线分界及各地块指标。
答:是统一设计,但要遵从两地块红线分界及各地块指标。
 
39、问:是否有可行性研究报告,若有请提供。
答:暂不提供。
 
40、问:研发设计检测等用房是否有单独建筑面积多少的要求?
答:投标人自行考虑。
 
41、问:G-02a地块内设置社会停车泊位,100个是否可设置于地下室,还是要求设置于地面?
答:地下集中设置。
 
42、问:请提供两地块规划条件书。
答:请根据设计要点先行进行设计。
 
43、问:两个地块考虑设置宿舍、食堂等配套功能吗?如果考虑设置,那两个地块需要分开设置还是可以考虑设置于同一处?是否有最小面积要求?
答:投标人自行考虑。满足各自地块指标要求。
 
44、问:设计要点中提到:G-02a需为G-02c地块预留机动车出入口及出入口通道。是必须要地面机动车出入口及地面出入口通道吗?是否可以只为其预留地下室机动车出入口及地下室出入口通道?
答:根据图则要求,G-02a地块西侧靠高科路区域需为G-02c地块预留机动车出入口及出入口通道。
 
45、问:设计要点中提到G-02a地块需设置防空专业工程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4900㎡,该功能是否可以和其他功能共置于同一栋建筑内,还是说需要单独设置。
答:投标人根据当地人防相关规范自行考虑。
 
46、问:G-02a地块与G-02b地块用地红线之间有建筑退让要求吗?如果没有,同一栋建筑是否可以横跨G-02a地块与G-02b地块交接的红线之上?
答:建筑退让暂不作要求,建筑主体不建议横跨红线之上。
 
47、问:两个地块经济技术指标表及工程估算是否可以一起核算?列在同一张表上?
答:否,各个地块单列。
 
48、问:《温州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三章第二十条提到: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5米内为特别保护区,50米内为控制保护区;请提供西侧高科路下轨道1号线“隧道结构外边线”具体位置的CAD。
答:暂无具体资料。
 
49、问:G-02a地块南侧现状有公交车站台,看起来像临时的。该公交站台后续会调整到其他位置吗?如果不移走,本项目方案设计涉及场地需要开设次要出入口时,需按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第 4.2.4 条: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 15m。请提供具体位置的CAD。
答:没有具体位置CAD,暂按现状进行设计。
 
50、问:本项目是否考虑展示中心等配套功能。
答:投标人自行考虑。
 
51、问:m1是轻轨还是地铁,有无明确的地上及地下室退让要求?
答:地铁,按规范要求自行设计。
 
52、问:分图则显示G-02a、G-02b均只有一个机动车出入口,是否可以考虑增加?
答:投标人自行考虑。
 
53、问:能否提供本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等文件?
答:暂不提供。
 
54、问:地下室建筑面积是否可以调整?
答:投标人自行考虑,但需满足规范。
 
55、问:请提供本项目周边项目,尤其是住宅项目相关资料,方便复核方案设计对周边日照情况的影响。
答:现提供东侧地块总平面CAD,见本补充纪要附件。
 
56、问:投标工具中投标函自动生成只有一个招标人,招标文件有两个招标人,是否需要重新提供投标函,如需请明确放在哪个节点上传。
答:本项目为两个招标人,电子招标书由温州学城智谷园区运营有限公司制作生成,投标函自动生成只有一个招标人为有效,无需重新上传投标函。
 
57、问:G-02c地块是否已有规划设计方案?可否提供相应图纸?
答:没有。
 
三、其他按招标文件执行。
附件1东侧住宅地块总图CAD
 
招标单位:
 
 
 
 
 
 
 
 
2026年6月3日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6月3日
 
说明:各投标人,本补充纪要中图片可能因软件原因无法显示,具体以其他附件中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PDF版)为准。
行政监督机构:
温州市瓯海区住建局
电话:
0577-88534399
信息来源: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跳转)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06-03 14: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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