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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2026年第21153号)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56号(和平区文体路北1号地块)“东北传媒文化广场”写字楼20层(面积1443.76平方米)办公用房出租项目挂牌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辽宁 大连
发布时间:2026-06-0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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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21153号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56号(和平区文体路北1号地块)“东北传媒文化广场”写字楼20层(面积1443.76平方米)办公用房出租项目交易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2026年第21153号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56号(和平区文体路北1号地块)“东北传媒文化广场”写字楼20层(面积1443.76平方米)办公用房出租项目
项目编号 DL2026ZL000587 监测编号 GR2026DL1001374
出租底价 1,104,476.40 元/年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6-03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6-16
交易品类 资产租赁 资产类别 房产
项目概述坐落位置: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56号(和平区文体路北1号地块)“东北传媒文化广场”写字楼20层房产证号: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060586841号使用现状:空置建筑面积:建筑面积1443.76平方米(具体以现场展示为准)总层数:46层所在层数:20层结构:框架用途:办公装修及附属设施:以现场展示为准租赁年限:3年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公告期内,提前电话预约 赵先生 13654117685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延长周期数:45 个,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名称 辽宁永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2025-09-11
评估价格 745.00元 评估总资产
评估总负债 净资产


资产信息

出租标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56号(和平区文体路北1号地块)“东北传媒文化广场”写字楼20层出租面积(平方米)1443.76
出租用途商业出租期限(年)3
免租期限(年)配套设施
租金挂牌价格(元)租金支付方式
权证名称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标的使用情况空置租金参考地段
参考租金(元)原租赁合同租金(元)
租金评估值(元)
其他信息录入

披露事项

承租方资格条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辽永安评报字【2025】B067号、附件:租赁合同(样本)。
2、本项目出租基本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3、本项目出租标的根据相关规定,原承租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的权利,原承租方欲对该房屋行使优先承租权,须在信息披露期内向大连产权交易所提交承租申请及相关资料,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若产生多家意向承租方,则按照大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参与行权。若原承租方未在信息披露期间向大连产权交易所提交承租申请及相关资料、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未按照大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参与行权,则视为原承租方对出租标的放弃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具体的行权规则详见本项目交易方式。
4、本项目装修免租期4个月,装修期免房租但需正常缴纳物业费(物业费标准28元/平/月)。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承租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中进行报名;
(2)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承租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承租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半年租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承租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出租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除交易服务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出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
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由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生效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方式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5、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出租所披露的公告内容,已经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承租申请后,不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情况或出租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承租申请、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半年租金。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半年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将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若逾期支付半年租金,每逾期 1日应按所欠租金的0.2%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若后续半年租金逾期交纳,在上述条件基础上,没收承租方履约保证金,还有权要求承租方按房屋月租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给出租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4)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半年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将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明确自资产交接之日起相关数据和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水表数、电表数、采暖费、通信费、物业费等。同意资产交接之日之前出租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出租方承担,资产交接之日之后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承租方承担。)交接工作结束后出租方与承租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5)同意与出租方签订《资产交接单》后3个工作日内,大连产权交易所将全部半年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结算账户。
(6)同意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认可,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擅自转租、转兑或转让,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经营使用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承租方按照房屋约租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
(7)同意租赁期内承担承租区域内的安保、保洁、消防设施维护及门前“三包”等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承租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设施,因承租方使用房屋过程中导致的出租方房屋或设施损失、承租方自身财产损失,或导致承租方工作人员、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法律后果及赔偿责任。
(8)同意承租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自然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修复;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承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9)同意在经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无论出现何种情形,该装饰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被解除或自行终止不再续租的,交房恢复原状部分参照租赁合同7-2。
(10)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遵守大厦的管理规定,承担租赁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维修。承租方拒不维修,出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故意损坏或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出租方房屋或设施损失,或者给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全部法律后果和赔偿责任。
(11) 同意本项目所披露的附件:租赁合同(样本)的全部内容。
(12)承诺所提交的承租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6、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大连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出租标的情况,请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登记前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7、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拒付半年租金、放弃承租或退还出租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公告。
项目咨询联系人赵先生项目咨询电话13654117685

交易条件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交易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交易方式说明1、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的意向承租方(以下简称“优先承租方”)时,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出租底价与优先承租权人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符合条件的除优先承租方以外的意向承租方(以下简称“非优先承租方”)时,则视为优先承租方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大连产权交易所将按照如下方式组织交易:(1)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非优先承租方时,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底价与非优先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2)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非优先承租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3、信息公告期满,如同时产生符合条件的优先承租方和非优先承租方时,大连产权交易所将组织优先承租方和非优先承租方一同参加网络竞价,优先承租方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享有多次行权的权利,即优先承租方可多次对非优先承租方的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进行行权,优先承租方行权则视为优先承租方取得当前最高有效报价,当前最高有效报价并不代表最终报价,非优先承租方可通过加价的方式获得更高的有效报价。在非优先承租方取得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优先承租方放弃行权的,则非优先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在优先承租方取得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非优先承租方放弃加价的,则优先承租方成为承租方。
意向方审核级别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优先受让权情况不涉及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易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⑤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半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⑥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半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原路退还。其他意向承租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成交租金支付方式按半年支付;按年支付;
成交租金递增方式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不涉及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辽宁日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0007915988963 所在地区 辽宁省/沈阳市
出租方类型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是否国有
注册地(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39号 经营规模 中型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注册资本(人民币) 416,073,300.00元 法定代表人 刘忠和
联系人名称 孙莉梅 联系人手机 13889277479
本次拟转让产(股)份数量

报名信息

项目报名 普列 报名电话 18842688818
报名QQ 网上报名地址 www.daee.cn
现场报名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项目附件

材料名称 下载
附件:租赁合同(样本) 20楼合同样本(2026)(1)

具体信息以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信息为准 点击查看具体信息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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