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全椒县经开区核心区交通设施与新能源配套提升设计项目 | ||
| 项目编号 | czqjgc202605-004 | ||
| 招标人 | 名称 | 安徽椒创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全椒县经济开发区二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林玉东 13955058354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凡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颐高人才公寓1605-1607室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卜成杰13645506022、18714802826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6月2日08时50分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人业绩 | 1、滁州市琅琊区将军山路北延工程设计 2、定远县张桥镇轻纺工业园道路设计 | ||
| 投标价(元) | 898700.00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章凯 | |
| 证书名称 | 高级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AD243400154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 |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45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规程等要求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人业绩 | 1、槎神大道(凤凰大道-白云一线)工程勘察设计 2、南二环西延(西二环-将军岭路)等市政路桥项目工程设计 -东方大道(桥头集路-团结大道)工程 | ||
| 投标价(元) | 936000.00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施文杰 | |
| 证书名称 | 正高级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9342022000603055209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 |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45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规程等要求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人业绩 | 1、滨江开发区兴城路建设工程 2、产业园福利路、东玉屏路、枫叶路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 ||
| 投标价(元) | 975600.00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徐明锋 | |
| 证书名称 | 高级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233201002071220531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业绩 | / |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45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规程等要求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取(以中标价计算) |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10000元;专家评审费5320元;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安徽凡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襄河镇椒陵大道168号颐高新天地乐淘城人才公寓1605-1607室, 联系人:卜成杰, 联系电话:13645506022、18714802826。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市级项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3号楼7层监督股, 联系人:殷股长, 联系电话:0550-5218927。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