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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县道203(S344-开发区工业学校段)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徐州
发布时间:2026-06-0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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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县道203(S344-开发区工业学校段)维修改造工程 JSZC-320390-JQXM-C2026-000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6-16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390-JQXM-C2026-0008 
项目名称:县道203(S344-开发区工业学校段)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8.3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8.34万元 
采购需求:
县道203(S344-开发区工业学校段)维修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供应商的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首次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当月)任何 1 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 6 个月内任何日期的(不含开标当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或供应商提供开标前 6 个月内任何日期的(不含开标当月)能够证明财务状况的相关财务报表;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一份(应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含)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为C级或以上级别。无评定等级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B级确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6-1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6-06-1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408_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6月16日北京时间09:30)前。
2、招标文件提供下载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期限届满后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xz.gov.cn/zfcg/jiangsu/js_cggg/details.html?gglb=cgyx&ggid=8f0286cca94041dc903798216eea29ea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海路9号
联系人:秦磊
联系电话:18952267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缤纷城1号楼1602室
联系人:胡澍
联系电话:13225272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澍
电话:1322527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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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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