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名称: | 晋察冀边区政府及军区司令部旧址安防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河北省文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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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冀文物函2022125号 |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 ||||||||||||||||||||||||||||||||||||||||
| 所属地区: | 阜平县 | 招标内容: | |||||||||||||||||||||||||||||||||||||||
| 晋察冀边区政府及军区司令部旧址安防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察冀边区政府及军区司令部旧址安防工程已由河北省文物局以关于确认2023年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防护工程项目计划的函、冀文物函2022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晋察冀边区政府及军区司令部旧址安防工程 (2)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 (3)主要建设内容:晋察冀边区政府及军区司令部旧址安防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4)计划施工工期:签订合同90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5)质量标准:合格 (6)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壹级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60%。投标人均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专业或电子工程专业或计算机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6-04 09:00至2026-06-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6-25 08:45,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阜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河北圣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 联系人:邢江宏 0312-7225273 联系人:张玉丽 0312-722811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阜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电话:0312-7225273 电子邮箱:lyj7225273@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不收取平台使用费。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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