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广告物品制作宣传等服务 | 文化、体育、娱乐服务 | 项 | 1.000 | 1 | 电汇 | 馆陶太行混凝土 |
| 馆陶县金隅太行混凝凝土有限公司广告物品制作宣传等服务项目,现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采用线上询比价的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并对供应商提出以下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有母子关系、资产关联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项目。 5、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报价,评选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评为中标人,合同履约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6、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7、结算方式:交货完成、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交付发票,采购方挂账付款。 8、付款方式:电汇。 9、报价单位应当提交书面报价文件并加盖公司章,提交报价时以附件形式上传,报价未盖章或未上传按照无效报价处理。其他未明确事宜以成交签订的合同为准。 10、报价单位需提供法人或本单位职工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和本单位近一年完税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