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6年西乌珠穆沁供电分公司防洪防汛应急演练、信息设备检修运维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WNMG-2026-056
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并委托上海资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6年西乌珠穆沁供电分公司防洪防汛应急演练、信息设备检修运维服务项目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服务范围:详见技术规范
4.服务期限:
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25日
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
5.服务地点:锡林郭勒盟境内
6.本次采购内容:
标段
| 标段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总价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标段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备注
|
一标段
| 西乌珠穆沁供电分公司防洪防汛应急演练
| 西乌珠穆沁供电分公司防洪防汛应急演练
| 项
| 1
| 25.00
| 25
|
|
二标段
| 设备设施维修、检修,其他设备设施维修检修
| 设备设施维修、检修,其他设备设施维修检修
| 项
| 1
| 10.5
| 10.5
|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 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4 在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3.5 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
(1)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6 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在查询省份范围中选择“全国”,将查询结果截图。
3.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电联发布的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及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截止到最新所有名单);
3.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一标段: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4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同类业绩至少一份,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和配套发票为准。
二标段: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4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同类业绩(信息设备检修运维业绩)至少一份,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和配套发票为准。
注:资格要求以此公告列明的资格要求为准。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文件前需要在内蒙古电力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蒙古电力集团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界面获取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2. 获取时间及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获取响应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6月02日至2026年06月05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采购、响应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记录及采购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下载采购文件】按钮,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点击【IMPC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IMPC包】按钮,下载 IMPC 包至默认路径,采购文件下载成功。平台联系方式: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可通过网址:首页-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工作日8:30-18:00)联系咨询。
(2)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说明:供应商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1.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2.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 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登录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4. 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六、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解密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06月02日~2026年06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商务技术经济标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商务技术经济标解密时间2026年06月12日上午9:31-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七、解密方式及开标地点
解密方式:远程解密,供应商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采购项目管理-采购项目-开标阶段-文件解密,使用中招互联 APP 扫码解密。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提前 30 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供应商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
如果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可通过网址:首页-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工作日8:30-18:00)联系咨询,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并不予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但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视为其响应文件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八、资格审查
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采购文件。
九、采购费用
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缴纳代理服务费,具体费用详见采购文件
2、产权场地服务费:
2.1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有明确成交总价的项目,按最终成交总价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2.3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2.4
联系人:任海婷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2.5其他
1)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
2)汇款时请
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简称或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
注
:1、成交供应商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
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简称或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
2、成交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成交供应商应及时缴纳此项费用,以免延误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3)发票开具:成交供应商在交纳场地服务费后,须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楼12号窗口开具发票。
成交单位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成交单位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十、采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内蒙古产权交易网》(http://www.nmcqjy.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十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东段
联系电话:0479-8296337
邮箱号:
xlglgdgswz@126.com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资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海龙新城北门1号公寓楼二楼商铺
联系人:黄瑾、邵琦、甘伟、黄春、陈薪伊、杨豪杰、梁辉仲、郭晋义、高仟、郑慧强
电 话:13081512460、15598081252、19947147687
邮 箱:
ziwennmg2025@163.com异议受理责任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东段
异议受理人: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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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479-8296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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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lglgdgsw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