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2026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桥梁维修)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2026030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2026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桥梁维修)第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鸿道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东湖路与石台路交叉口东南角新港花园B区9幢105、105复式
成交金额:562298.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562298.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名称:宁国市2026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第一包
施工范围:第一包:宁国市2026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霞乡桥、西坑桥、V151桥梁维修):本项目位于宁国市,分布于甲路镇及胡乐镇。包括霞乡桥、西坑桥、V151桥梁维修工程建设。
施工标准(质量):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施工工期:150日历天。接到采购人通知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黄丽丽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皖2342010201288565
五、评审专家名单:阚永锋、王福坤、涂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收费金额:1.2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迎宾路33号、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
联系电话:0563-4016352、0563-4170275。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联系人:郑先生,联系方式:0563-4110025,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宁国市迎宾路33号
联系方式:邵先生、0563-4016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
联系方式:金女士、0563-4170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先生、金女士
电 话:0563-4016352、0563-4170275
十、附件
1.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2.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4.

最后报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