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采购响螺湾派出所物业及能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BH-2026-D-0076)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03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机关 一、项目编号:TJBH-2026-D-0076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采购响螺湾派出所物业及能源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方乐仁、张健文、王昊铭(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营口道734号 联系方式:02266977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营口道468号 联系方式:022-25866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春雪 电 话:022-25866129 十、附件 采购文件:TJBH-2026-D-0076 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采购响螺湾派出所物业及能源服务项目 单一5.9定稿.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声明函.rar 十 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响螺湾派出所已租赁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中心商务区的东方名邸大厦商业裙房一层东大堂、二层东侧及三层部分区域作为办公营房开展工作,为充分保障响螺湾派出所人员日常办公需求,需配套物业管理及能源服务。截止目前,东方名邸大厦一直由天津泰达城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中第三十四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规定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设施设备、相关场地,不得分割进行物业管理”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为最大限度保障项目延续性、确保人员正常办公,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用天津泰达城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供应商提供本次物业服务。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