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编制《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管理体系手册》与《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 安全服务 | 1.000 | 项 | 电汇 | 金隅宝辉公司 |
| 一、投标资格条件 1.资格入围审核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安全咨询服务等相关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2)为保证报价准确性,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前对我公司进行一次现场勘查。 (3)经企查查查询,企业风险等级为高风险的不予入围。 (4)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5)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如有篡改、造假行为,一经发现将拉入黑名单处理。 2、.委托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对我公司《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管理体系手册》《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进行编制工作。 3. 报价方式 按照委托服务内容进行报价,系统报价提交纸质报价加盖公章,所报价格为含税总价,包括勘验现场、人员食宿、交通等全部咨询费用。如平台系统报价与纸质版报价不一致,最终以平台系统报价单为准。 4. 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后,乙方应立即启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管理体系手册》与《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时间节点推进。在乙方完成全部编制工作后,应及时提交给甲方进行审核确认。甲方应在收到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内容审核,并向乙方反馈审核意见。若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内容符合要求。乙方需在甲方确认内容无误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挂账后根据我方资金计划付款。 二、开票信息: 名 称:天津金隅宝辉砂浆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1202230587088968 地 址、电 话:天津市静海区双塘镇高档五金制品产业园区春华路1号02259592058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农业银行天津洪湖支行02220001040007017 行号:10311002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