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 1 | 主讲人标准: (1) 由供应商负责自行对接大庆市法学会智库专家并完成视频录制工作,为确保视频内容的丰富性与专业性,每期视频的主讲人原则上不得重复。 (2) 视频录制讲稿的具体内容及相关表述,由受邀智库专家提供基础素材,须经大庆市法学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录制工作。 (3) 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大庆市法学会开具准许智库专家参与本项目的录制许可证明。 |
| ★ | 2 | 总体要求: (1) 视频应采用“专家讲解+实景展示”的形式,适当呈现主讲专家画面,增强讲解交互性和画面的可视性。 (2) 录制环境安静无噪音,光照充足均匀,专家语言规范,声音响亮,视频需全程配以字幕,字幕的字体、字号和颜色应与视频风格相匹配,位置位于视频下方,不能遮挡重要的讲解内容、图片或数据等信息。 (3) 专家在录制过程中要注重着装简洁大方,避免花哨或夸张的衣物,选择合适的颜色和款式避免拍摄中出现反光、扭曲等现象。 (4) 镜头中不得出现广告以及其他无关标识等内容。引用的案例、数据、图片、重要讲话等内容需清晰标明出处,符合讲解内容要求,与讲解内容联系紧密,技术手段选用恰当。选用影视作品或音乐、图片以及自拍素材,应符合国家相关版权法律法规,并注明素材来源。涉及人物访谈内容时,应加注人物介绍。 (5) 使用高清制式,封装格式使用MP4格式,视频画面的比例为16:9,分辨率1920*1080P, 建议码流3000Kbps~5000Kbps,音频AAC编码、码率192Kbps 。 (6) 视频均需横屏录制,清晰稳定,音画同步,不抖动、不倾斜,视频色彩无突变,无明显偏色,多机位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卡顿与色差,无明显的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 |
| ★ | 3 | 技术参数: (1) 视频总体要求: 1) 本项目建设须贯彻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确保整体质量卓越。 2) 拍摄制作团队经验丰富,含专业的编导、平面设计、摄像、灯光、化妆、剪辑、动画制作及审片人员,提供多种拍摄模式。 3) 视频制作团队,需包含项目经理、项目顾问(编导)、视频工程师、项目专员等; 项目经理,负责法学会、智库专家、制作团队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项目顾问,至少1人,负责现场拍摄、制作监控与管理。 视频工程师,至少2人,负责主机位、侧机位拍摄; 现场灯光师,至少1人,负责现场灯光设计及场记; 后期制作及效果包装3人及以上,负责讲解内容所涉及动画设计及制作。 4) 录制场地:企业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录制视频需要在大庆本地。供应商负责提供本市的录制场地,场地核心硬件需配备32:9高清弧面大屏,该屏幕采用超高分辨率面板与无缝拼接工艺,不仅视野开阔无死角,更能精准还原色彩细节;系统全面兼容主流音视频及图文格式,支持多源信号同步展播,兼顾视觉美感与实用功能。此外,场地需兼具视频录制、会议研讨、剪辑制作等功能,并能够快速响应项目需求,为专家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保持良好的录制环境,且室内无噪音。录制现场要求光线充足,必要情况下要求补光。 5) 拍摄模式:画面以中近景为主,样式根据具体讲解内容设计。后期提供非线编处理,成品统一采用单一MP4格式视频。 6) 录像设备:现场使用摄像机要求使用专业级高清数字设备,并保证设备能正常完成拍摄任务。 7) 收音设备:使用无线领夹麦克风,保证主讲人的录音质量。 8) :监听耳机2副以上。 9) 存储设备:设备及有效容量应能保证正常完成拍摄任务。 10) 后期制作设备:使用相应的非线性编辑系统。 (2) 拍摄要求: 1) 拍摄方式:根据讲解内容,采用多机位拍摄,根据讲解性质及主讲人要求,可到客户指定实景拍摄。 2) A机拍摄前协助专家佩戴好无线领夹麦克风,告诉专家的走位范围及出现状况后的处理方式。 3) A机拍摄前须根据室内照明及专家位置设定摄像机的白平衡参数。 4) A机全程以专家讲解内容为拍摄主体时,拍摄角度以平视为主,禁仰拍、俯拍。 5) B机拍摄前须将白平衡参数设定成同A机一致。 6) B机拍摄期间也必须佩戴监听耳机。 7) A机和B机拍摄时间入点、出点一致。 8) 用户体验采集:每次拍摄完成后应请主讲专家填写【拍摄满意度确认单】,并确认带回。 9) 内容部分:选取能够表达主题的镜头,以明亮度、色彩度较好的镜头为主; 10) 字体:根据画面选取与画面融合度高的字体,字体颜色保持一致; 11) 特效动画:包括转场特效动画、文字特效动画以及镜头特效动画,转场过渡需柔和流畅,不能太突兀,文字可做简单修饰性特效,必要时,也可添加镜头特效,为避免喧宾夺主,影响内容的表达,特效部分不能太多,以突出内容主题为主; 12) 音效:应与视频整体基调一致,需要人声部分时可压低音效声音; 13) 整体效果:应明确表达主题内容,画面丰富,镜头之间转场过渡流畅,字体位置安排合理,音效搭配得当,听视觉双重感官效果应协调。 14) 输出格式: 视频格式:mp4格式 编码格式:AVC 视频编码:H.264 视频尺寸:1920×1080 比特率(码流):3000Kbps~5000Kbps 帧率:30fps 宽高比:16:9 音频编码:AAC 音频码率:192kbps 声道数:2 channels 采样数:48KHz (3) 后期制作要求: 1) 封装成片统一采用MP4格式封装。 2) 视频压缩格式:视频压缩采用H.264/AVC (MPEG-4 Part10)编码、MP4格式。 3) 视频技术参数:视频码流率3000Kbps~5000Kbps;视频分辨率统一设定为1920×1080;视频画幅宽高比统一设定为 16:9;视频帧率为30帧/秒。 4) 音频压缩格式:音频压缩采用AAC(MPEG4 Part3)格式。 5) 音频技术参数:采样率48KHz;音频码流率192Kbps;声道数:2 channels。 6) 片头应包括:LOGO(采购方提供)、主题名称、标题、主讲专家姓名、单位等信息。LOGO在画面左上角,主题名称、标题在画面居中呈现,主讲专家姓名、单位在主讲人中下部呈现,不遮挡主讲人。片头和片尾的时间应为10秒,并且都要嵌入舒缓的背景音乐。 7) 全片中画面以主讲人讲解为主,根据内容需要,可适当插入符合讲解内容的图片、视频等。 8) 镜头无抖动、无穿帮,远近切时应缓推,速度均匀,不能忽快忽慢。 9) 唇音同步,音质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忽大忽小、忽远忽近现象。 10) 无交流声、噪声或其它杂音。 11) 全片内容前后衔接,应删除与授课无关的内容。 (4) 剪辑标准: 1) 根据主讲专家的特定要求剪去不需要的时间段。(例:XX分 XX秒~XX分XX秒部分内容剪去,注意剪辑后需要保证前后讲话内容的完整性,衔接流畅)。 2) 主讲专家重复的语句,长时间的停顿(10秒以上不讲话),与讲解内容无关的动作以及在讲解过程中被某些原因打断,都可视情况剪去。 3) 常见问题: 主讲专家语句不完整,或剪辑后前后语句不搭。 部分或全部语音缺失,音量过轻,或者音话不对位。 画面存在非常严重的跳帧。 前后画面视觉效果相差太大(如亮度),或者主讲专家衣着不一致。 使用机位不当(过多甚至始终使用侧面或者远处机位而不适用正面机位)。 4) 整体效果:要求内容流畅,无突兀感,主讲专家语言流利清晰,机位切换流畅。 5) 输出格式 视频格式:mp4格式 编码格式:AVC 视频编码:H.264 视频尺寸:1920×1080 比特率(码流):3000Kbps~5000Kbps 帧率:30fps 宽高比:16:9 音频编码:AAC 音频码率:192kbps 声道数:2 channels 采样数:48KHz 6) 视频信号源稳定性: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步现象;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多机位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画面整体信噪比不低于55dB,无明显杂波或噪点干扰;白平衡设置正确,色调自然,无明显偏色。 7) 音频信号源声道:最终成品必须输出为双声道立体声(Stereo),人声与背景音乐需进行合理的混音压限处理,确保人声清晰饱满。 8) 视频压缩采用H.264/AVC (MPEG-4 Part10)编码,MP4格式。 9) 视频码流率:动态码流的最高码率不高于5000Kbps,最低码率不得低于3000Kbps。 10) 视频分辨率为1080p:采用高清16:9拍摄,设定为 1920×1080。 11) 视频画幅宽高比:分辨率设定为1920×1080,选定16:9。 12) 视频帧率为30帧/秒。 13) 音频压缩采用AAC(MPEG4 Part3)格式。 14) 音频采样率48KHz 。 15) 音频码流率192Kbps 。 16) 音频必须是双声道,必须做混音、压限等优化音频的处理。 |
| ★ | 4 | 单期视频验收标准: (1) 为确保交付视频严格契合相关政策规范与项目要求,供应商须承诺提供无条件且不限次数的修改服务,直至内容完全通过审核并达到验收标准。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 非“★”号条款为一般性条款,若存在 3 条(或以上)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