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拍卖出让宁武高速公路连接线北侧加油站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周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宁武高速公路连接线北侧加油站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不接受被列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公布的“黑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竞买。
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规划要求(详见周自然资规〔2026〕1号文件)进行开发建设。具体地块规划指标如下:
地块编号
| 地块 名称
| 位置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2026拍1号
| 宁武高速公路连接线北侧加油站用地
| 宁武高速公路连接线与207省道交会处
| 4875.36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FAR≤0.8
| D≤40%
| GAR≥30%
| H≤12m
| 40年
|
三、竞买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地块起拍价、竞买保证金及出让过程中竞价的增价幅度如下: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
2026拍1号
| 宁武高速公路连接线北侧加油站用地
| 720
| 145
| 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数倍
|
四、报名须知
1.出让地块出入口设置应满足交通安全有关规定。同时,连接周边路网(S207、S576)的通行道路由该地块土地竞得人负责修建,费用由土地竞得人承担。
2.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23日到周宁县自然资源局二楼确权与权益股或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2号现代传媒港2幢1梯306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3.申请人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23日到周宁县自然资源局二楼确权与权益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17时00分(以到指定银行账户时间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拍卖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6月24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4.土地竞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竣工。
5.其他要求详见《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宁武高速公路连接线北侧加油站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6.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宗地公开出让后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凡对本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该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7.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五、拍卖活动时间及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于2026年6月25日10时15分(第一场拍卖会结束后)在周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2(福建省周宁县狮城镇仙风大道66号)举行。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周宁县自然资源局二楼确权与权益股,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2号现代传媒港2幢1梯306室。
联系人:陈女士(0593-2817398),肖女士(负责规划答疑,0593-5622353),肖先生(0593-5665180)。
开户单位:周宁县自然资源局
账号及开户行:
9061610010010000028460(周宁刺桐红营业部)
35001687607052505175(中国建设银行周宁支行)
93500201001127669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1407003029900062792(中国工商银行周宁支行)
13280101040027663(中国农业银行周宁支行)
9060910010010000335819(周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416978638119(中国银行宁德周宁支行)
周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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