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蜂窝式脱硝催化剂采购评审结果公示
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的委托,对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蜂窝式脱硝催化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告、开标、评标,经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现对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蜂窝式脱硝催化剂采购
项目编号:ZPZB-26Z129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公告日期:2026年5月12日
三、招标范围
包号
| 材料名称
| 性能指标
| 单位数量
| 最高限价
|
A
| 蜂窝式脱硝催化剂
| 采用3+1层布置的形式,每层4×8模块排列,单台SCR脱硝反应器安装催化剂171.072m3。脱硝运行温度为220℃-290℃,在运行温度区间内,可以稳定脱除不超过1000mg/Nm3氮氧化合物,脱硝效率应≥95%。脱硝催化剂具备抗硫性能,在二氧化硫不超过400mg/Nm3的工况内,对催化剂运行不造成影响。
| 约171.072m3
| 23000元/m3
|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6年6月2日
评标地点: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东楼三楼307室
评标结果:本项目废标。
五、公示发布媒介及公示期
本公示于2026年6月3日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公示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8日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或者采用电子文件的方式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电子邮箱,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七、对本公示提出询问或异议的,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招标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联系人及电话:化工科 0375-2787733
业主单位: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石龙区中鸿路2号
联系人及电话:赵艳娜158867812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平安大道与体育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迪0375-2787658 张安0375-2787568
邮箱:wdyw@hnzpzb.cn
财务:0375-2787620
八、监督单位
招标人监督部门:0375-2787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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