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名称: | 沧海锦城小区(1#4#6#9#10#楼)监理招标公告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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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 |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房屋建筑业 | ||||||||||||||||||||||||||||||||||||||||
| 所属地区: | 沧州市-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 | 招标内容: | |||||||||||||||||||||||||||||||||||||||
| 沧海锦城小区(1#4#6#9#10#楼)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海锦城小区(1#4#6#9#10#楼)监理已由 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冀沧开审批字[2026]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沧海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市沧海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980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65082.42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57793.7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22780.46平方米(包括12栋住宅117041.31平方米,商业用房1202.63平方米,幼儿园1605.48平方米,配套公建2631.22平方米等),地下建筑面积35013.32平方米。地上建筑部分中,装配式建筑面积为25453.66平方米,占地上建筑面积比例约20%。项目容积率为2.193,建筑密度为18.34%,绿化率为37.67%。共建设12栋住宅楼(9栋18层,3栋16层),1所幼儿园(3层),2栋商业用房(1层),2栋配套服务用房(1栋2层,1栋3层),本次招标仅限于1#4#6#9#10#楼,建设地点:沧州经济开发区开曙街以东、海河东路以北。 2.2招标范围: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的监理服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监理服务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过程中的监理服务。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采取费率报价参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以施工中标金额作为基准价计取监理服务费用,所得金额×50%作为监理招标费率上限。2.3 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止。2.4 其他:质量标准:符合相关专业验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3.4 本次招标 (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1.3其他要求:3.5 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专家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无需放入)3.6本项目人员要求: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数量不得少于4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6-03 09:00至2026-06-08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6-23 09:15,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49%计算中标服务费。付费主体:招标人。 (2)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付费主体:潜在投标人;收费金额:不收取费用。 (3)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 (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菜单,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操作。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电话:0512-58188537。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沧州市沧海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或 沧州贤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 联系人:薄磊/高磊磊,电话:0317-3090171/0317-530567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7-3092024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付费主体:潜在投标人;收费金额:不收取费用。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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